南国早报讯(记者 邓振福 文/图)近日,有网友反映,他们到桂林联达人人乐超市购物,交完钱要求开发票时,工作人员却要求他们提供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并称这是税务部门的规定。
有些老人没有手机,难道商家以此为由不开发票吗?针对网友的疑问,桂林市国税部门解释,该超市使用的是网络发票,个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号才能开票,但联系电话可填可不填。此举是为了遏制假发票。
网事聚焦 开发票要用手机号 近日,网友“风二中217”发帖称,他到桂林联达人人乐超市购买了一批生活用品,去超市总服务台要求开发票时,工作人员称,如果是开个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并说这是国税局规定的。该网友称,由于是晚上,考虑到税务部门的投诉电话无人接听,他没开发票就走了。 网帖引起热议。有网友称,超市是在故意刁难,目的是不想开发票。也有网友怀疑,此举是想少开发票逃税。 南国早报记者查询发现,河北省和江苏省等地也有类似情况。当地税务部门曾表示,顾客以个人名义开机打发票时,身份证号一栏为选填项。若顾客不能提供身份证号,可不填,直接凭顾客名字就可开具发票。 记者走访 市民担心信息泄露 11月20日,记者来到桂林联达人人乐超市,见到几名顾客正在总服务台开发票。市民李女士买了200多元的日用品,拿着购物小票要求工作人员开发票。一名工作人员说,开公司的需要公司税务登记号,开个人的,需要身份证号和手机号。李女士说,她从未听说开发票要提供身份证号和手机号。于是,她要求查看税务部门的相关通知,工作人员却称没有。最后,为了拿到发票,她只好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 随后,记者在桂林市铁西的喜洋洋超市看到,顾客只需提供名字,就得到了发票,超市并未要求提供身份证号和手机号。 市民梁先生说,他去过桂林市多家超市,只有桂林联达人人乐超市特殊。他认为,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同时,顾客索要发票本身就是对超市缴税的监督,超市不能另设条件。另外,他担心个人信息会因此泄露。 税务部门 手机号可填可不填 当日上午,记者到桂林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采访。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司使用的是广西国税局通用机打发票,系统里面设置有客户名称和客户识别号。如果是个人开发票,需要提供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并称这是桂林市国税局要求的,“另外,要求顾客提供联系电话,是为了万一发票有什么问题,能及时联系到顾客,保护消费者权益”。至于其他超市为何不需要提供手机号和身份证号,该负责人称,他们公司率先使用广西国税局通用机打发票,“有些超市还在使用手工发票,不用填写这些信息”。 至于市民担心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该负责人说,这些信息只有超市财务电脑和国税局的系统才能看到,不会泄露。 当日下午,桂林市国税局征收管理科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桂林联达人人乐超市使用的广西国税局通用机打发票,也称网络发票,按照系统设置,单位或公司的发票,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或税务登记号,个人的则需提供身份证号才能开票,而联系电话可填可不填。这样做可有效遏制假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