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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担忧征集个人信用信息会泄露个人资料

A-A+2013年11月15日09:10当代生活报评论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卢盈)近日,南宁市草拟的《南宁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争取今年为700多万居民建立个人信用档案。11月14日,记者就市民对《办法》的拟定有何建议进行了采访,多数人对于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档案表示支持,但还是会担心自己的个人信息会不会被泄露。

  质疑:资料泄露取证难

  “现在信息泄露的事情发生得太普遍了。”市民周先生讲了自己的亲身经历,他在北湖路买了一套房子,房子还没交付就已经有不少装修公司给他打电话来进行推销了。“对方一打过来就问我是不是周先生,如果不是我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了,他们怎么可能知道我的手机号码,又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怀疑是自己买房的资料被泄露了。”周先生担心,个人信用档案建立后,自己的资料会流传出去。

  市民陈女士认为,虽然《办法》对泄露个人资料有了处罚的规定(对擅自公布或者泄露个人信用信息的,由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但实际操作起来很难。“作为当事人,如果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的信息是由哪里泄露的,那处罚规定不是就变成了一纸空文吗”?

  建议:加大泄露资料 处罚力度

  “《办法》只对泄露资料者追究行政处分或刑事责任,我觉得处罚力度不够大。”市民刘先生觉得,《办法》在保护市民个人信用信息资料不外泄上力度还不够强。“早几年有一些公司为了牟利,就将客户的资料进行售卖。”刘先生说,在这个售卖的过程中,“黑心公司”是获得了利益的。

  “如果是管理人员为了获取利益而出售信息,怎么处罚?在这个过程中,对被泄露人来说会不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如果有损失了,这个费用该如何赔偿?”刘先生建议,在对泄露者进行行政处分或要其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有经济上的处罚,“要赔偿,要罚款,还要严罚,只有在取得的经济效益比不上处罚的多的情况下,才能达到一个严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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