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 魏碧锋)“明明是免费上牌,为何还要搭售保险?”“纯属商业行为,缘何人保独家经营?”近日,南宁市星湖路北一里电动车上牌点遭到一些车主投诉。记者探访发现,该上牌点确实存在搭售保险的情况,工作人员称,上牌续买保险是“按照规定”。对此,南宁市车管部门再次强调,电动车上牌不可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可捆绑保险。星湖北一里上牌点的上级主管南宁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对车主投诉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
投诉:电动车上牌须购买保险
11月8日中午,刚刚给电动车上完牌照的市民朱女士给南国早报打来了电话。当天上午,朱女士来到南宁市星湖北一里的电动车上牌点,上交所有相关材料后,工作人员表示,上牌须购买保险公司提供的电动车保险,按照保险的范围和时效不同,有50元和70元两种选择。
“其他上牌点也没听说要强制买保险,难道这个点搞特殊?”向已上牌的朋友打听情况后,让朱女士心里很不舒服,但请了半天假来给电动车上牌,不出这几十元钱,下次再请假损失还更大,在多次协商无果后,朱女士只能被迫购买了50元保险。
另有车主投诉称,给电动车上保险,他们也愿意出点钱,买个心安,但在星湖北一里上牌点,指定的保险公司就只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其他保险公司也有类似保险,有的只要35元,为何仅仅让人保一家专属经营,且价格更贵,他们很是不解。
记者了解到,车主们所称的保险,为一般车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果发生事故,赔付金额根据情况不同,从几百元至上千元不等。
探访:保险公司“搭伙”办公
车主的投诉是否属实呢?11月9日上午,南国早报记者来到星湖北一里探究竟。
在该上牌点,车主们拿到牌照需要经过两道程序,首先在门口的材料审核处提交材料,拿到电动车业务申请表,然后再到另一个办公点进行电脑录入。记者来到材料审核处时,前边已经等候了不少前来办证的车主。记者看到,两名便服中年女子审核完身份证、购车发票等材料后,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交给旁边另外一名便服青年女子,示意车主要购买保险。
在同一张办公桌前,两名中年女子后面挂着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材料审核点的标志,而在青年女子面前则摆着电动自行车保险办理点的标牌,所属公司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打听得知,青年女子姓王,是人保业务员,其他两人则为上牌点的工作人员。
在现场,不少人都对上牌点搭售保险提出了质疑,有人情绪还比较激动,但得到的回复都是上牌买保险是“按照规定”。具体是什么“规定”呢?对方只是指了一下办公点对面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宣传展板,但通篇看下来,记者也没有发现任何要求车主购买保险的字样。
回应:工作人员用词不当
强制购买保险会不会是星湖北一里上牌点的内部规定呢?表明身份后,记者找到了上牌点当班的一名协警。对方否认了强制一说,并表示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比较普遍,作为管理部门,他们原则上鼓励车主购买保险。给车主们带来强制的误解,应该是工作人员用词不当造成的。
鼓励车主购买保险,为何指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人保业务又为何与上牌点工作人员同桌办公呢?对此,该协警没有回应,表示这些情况还要请示领导才能解答。
在材料审核处,记者观察到,工作人员审核完材料后,并不把电动车业务申请表直接交还车主,让他们直接进入下一步手续,而是把申请表转交给了人保销售员王某。车主办理 证件,写有个人信息的材料,怎么可以交由一家和办证完全没有关系的商业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呢?对此,上述材料审核处工作人员解释称,来办证的人太多,她(指王某)是帮忙审核一下材料。
交警:不能强制要求购买保险
随后,记者把了解到的情况反馈给车管热线966122。当天下午,话务员请示南宁市车管所领导后给记者回复称:按照南宁市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上牌不可以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可以强制搭售保险。星湖北一里电动车上牌点属于南宁市交警二大队管辖,车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他们已经和二大队进行了沟通,该点是否涉嫌违规搭售保险,交警二大队将调查后做出解释。
11月9日下午,记者接到了南宁市交警二大队来电,对方称,星湖北一里上牌点属于该队管辖,群众反映的问题队领导已经获悉,调查核实情况后,将给出一个满意答复。
11月12日,记者应约来到南宁市交警二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核实,记者所反映的问题属实。上述负责人解释,在上牌点,第一关负责审核材料的工作人员是前来帮忙的社区工作人员,平时和保险业务员一起办公,给群众带来了保险须强制购买的误解。另外,保险公司进驻属于商业自主行为,对其他公司都无限制,上牌点是按照规定提供便利。
据了解,交警二大队目前已对涉事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保险业务员不与上牌点工作人员一起办公。为了以正视听,上牌点目前已经在显著位置张贴了“电动车保险非强制购买”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