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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察枪杀孕妇案:家属要求按一尸两命赔偿

A-A+2013年11月4日11:30东方早报评论

  东方早报讯(记者 黄芳)广西警察酒后枪杀孕妇事发一周,涉案民警胡某已被批捕,当地官方已将73万的赔偿额提高到80余万元,仍遭到死者家人拒绝。11月3日,死者吴英的二哥吴威强告诉早报记者,他们认为应该考虑死者为孕妇的特殊情况,适当提高赔偿标准。

  对此,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资深刑辩律师王文林昨日表示,“一尸两命”的情况值得同情,尽管未分娩的胎儿在法律上不视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法律亦未就此特别作出规定,但在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内可酌情往上限去判。

  3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举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提及这起枪案时称,6名被停职调查的公安人员“不冤枉”,公安部“禁酒令”实施几年以来仍时有发生违反的情况,说明政令未狠抓落实,并非一时疏忽。

  家属:应考虑“一尸两命”

  10月28日晚,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大鹏镇,吴英自家的“老牌螺蛳粉店”店内,被素未谋面的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胡某连开两枪,其中一枪正对脑门中间,另一枪击中左胸部位,送医后不治身亡。据其家属介绍,吴英当时怀有五个月的身孕。蔡世勇则被击中右肩。

  据吴威强介绍,10月31日下午,平南县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长以及贵港市方面派来的官员,在县城与7名受害者家属见面,官方向家属表态:1.依法严惩凶手;2.按照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额。

  另一名当天参与商谈的家属称,政府曾向家属做思想工作,提出不要再接受媒体采访。此前,相关官员曾建议家属不请律师,“他们说凶手肯定重判跑不掉,用不着请律师了。”

  当天晚上9点多,官方将计算出的赔偿总额送到吴英父母和哥哥手中,上面写着赔偿款总计73万元。此后,11月1日上午9点多,平南县官员与吴英家人进行了第二轮商谈。“他们说又调整了赔偿金,该给的不该给的都补一点,一共增加了10多万元,最后定的是80多万元。”吴威强说,谈判共持续了3小时,包含死亡赔偿金40多万元、2个孩子的抚养费、抚慰金10万元、两个老人20年的抚养金等。

  然而就政府提出的80万赔偿,吴英丈夫蔡世勇在其微博上明确表示“拒绝”。吴威强说,这是家人一致的态度,“我妹妹怀有五个月身孕,赔偿上是否应该特别考虑?”

  律师:赔偿应酌情取上限

  就吴英家属提出的疑问,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资深刑事辩护律师王文林解释称,当前由官方主导的谈判可纳入“刑事和解范畴”,就刑事诉讼被告人而言,有利于其从轻量刑,作为被告人所在单位参与这种“和解”在法律上并不禁止。

  关于孕妇的赔偿标准,王文林表示这个问题比较复杂,由于腹中未分娩的胎儿在法律上不视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所以侵害孕妇仍是一个主体,在法律上并无特别区别。“但孕妇受害人值得同情。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酌情取上限。”从人道上讲,王文林认为,“死者已矣,应让生者得到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尽可能多的赔偿,最为重要。”

  而就赔偿包含的项目和标准,王文林表示,刑事和解可比照民事侵权的赔偿标准谈判,比如可以引入精神损害赔偿和死亡赔偿金,这将是一笔很大的金额,具体标准可参照侵权责任的相关法规。

  枪案发生后,贵港市公安局通报称,犯罪嫌疑人是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胡某,酒后到米粉店购买食品时,与店主发生争执,开枪杀人。但新华社昨日引用蔡世勇的话报道说,受害人当时和胡某并没有发生争执,从胡某进店到开枪,不过几分钟的事情,不知道胡某为什么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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