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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民警突查农贸市场,共查获野生动物68只

A-A+2013年8月2日14:31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记者 肖世艳 通讯员 吴金阳)8月1日,南宁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兵分两路,到南宁市水街农贸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共查获野生动物68只,其中包括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蟒蛇、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蛤蚧以及广西重点保护动物等。随行采访中,南国早报记者发现一些奇怪现象,如不少摊点见到民警,不待他们进去检查,便主动交出摊位内的野生动物;很多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都是在正规农贸市场内的固定摊点进行。

  奇:摊主主动交出野生动物

  当日上午10时许,执法民警来到新水街农贸市场突击检查。刚来到生鲜档,有不少摊主见到执法民警,立即从摊位内拿出青蛙、乌龟等,主动递给执法民警。

  一位卖鱼的女摊主主动上缴了一袋青蛙。记者问道:“这些青蛙从哪里来?”“养的。”女摊主答道。

  “为什么主动交了?”记者又问道。女摊主低头不语。

  “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经营、运输都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证件,否则不能养、不能运、不能卖。他们没有证件,自知理亏。”执法民警告诉记者,每个月他们都有几次突击检查,这些人都是“老熟人”了。他们知道什么不能卖,但却因为利益,长期或明或暗地销售这些野生保护动物。

  在济南路交易市场,执法人员来到时,违法贩卖野生动物的人员已经闻风而逃,只留下了一地的野生动物。记者看到,其中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蟒蛇、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蛤蚧以及猫头鹰、红毛鸡等。

  怪:正规农贸市场公然销售

  在随行采访中,记者还发现一个问题,很多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都是在正规农贸市场内进行。当天主动上缴野生动物的,均是农贸市场的固定摊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广西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违法经营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在集贸市场以外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在集贸市场以内的,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依法查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参与查处。

  叹:保护动物应多方联手

  “如果有市民轻易在农贸市场就能买到野生动物,这说明相关部门在管理上有漏洞。”采访中,记者不时听到民警们感叹,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各相关部门应该都行动起来。同时,要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只要老百姓不吃、不买野生动物,没有终端环节,才能使保护野生动物不成为一句空话。

  执法民警告诉记者,每个月,他们都会抽调大量的警力到农贸市场进行几次突击检查。而每次检查完后,马上又有野生动物被摆出来待宰、待售。野生动物贩子们跟他们玩起了躲猫猫游戏,野生动物总是能查到,人却抓不到。而一些正规摊点明着销售的野生动物,达不到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充其量只是林业行政案件,人不能抓,店不能封,罚个款还不一定找得到人,非常无奈。

  “保护野生动物,如果只靠森林公安一家,是远远不够的,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也能参与到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中来。”南宁市森林公安局一位执法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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