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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一对夫妇在螺蛳肉中掺甲醛“保鲜”被公诉

A-A+2014年5月23日09:18正义网评论

  正义网电 (记者邓铁军 通讯员朱程路) 备受社会关注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螺蛳肉安全问题引发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近日,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对涉案的刘向东、杨世秋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刘向东、杨世秋夫妇于2013年8月开始,先从桂林市临桂县会仙镇购买大量螺蛳,然后将螺蛳打碎,再将打碎的螺蛳壳和螺蛳肉拿到河里用筛子筛选,分离出螺蛳肉。由于一次购买处理的螺蛳量大,每一天基本上要处理几百斤,而螺蛳肉又容易腐烂,因此,为了更好保存,二人买来大量甲醛,在螺蛳肉中加入甲醛,浸泡后卖到市场上。甲醛是对人体具有严重危害的化学原料,百姓食用甲醛后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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