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 邓昶)27日上午,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一批2013年1月以来查处的案件。
据介绍,今年以来,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上级纪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格依纪依法查处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查处大案要案,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11月,全市受理信访举报3266件(次),初核500件,转立案395件,已结案313件,处分30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1人。所查办的案件市本级立案25件,同比上升8%;县区纪委累计立案153件,同比上升33%;乡镇纪委累计立案140件,同比上升2.8%;市直纪检组累计立案19件,同比上升72.7%;县区直属机关纪检组累计立案46件,同比上升43.8%。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10多万元。
在会上,还通报了市纪委近期查处的三起公职人员弄虚作假、顶风违纪、作风不实的典型案件。这三起案件是:
一、西乡塘区城管局有关人员在该城区城管协管员被殴打事件中报假案、作伪证,情节恶劣,是典型的公职人员弄虚作假行为,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市纪委责成西乡塘区委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给予城区城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城管大队大队长黄纯奇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城区城管大队第八中队中队长莫文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城区城管局局长何某某行政记过处分。城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覃某、第八中队指导员杨某某因知情不报,给予停职检查处理。城区城管局向城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武鸣县民族事务局及相关人员在推荐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工作中,作风严重不实,敷衍塞责,存在失职行为,致使该县评先名额被取消,造成了不良影响。市纪委责成武鸣县按干部管理权限,免去施辉担任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民族事务局局长职务;对武鸣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潘某某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县民族事务局和该局科员黄某某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在全县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三、横县住建局所属县房地产管理所公务车辆桂AFG535于8月4日和11月23日连续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在8月4日出现超速50%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市纪委督查整改,有关人员在检讨错误问题时,编造虚假用车理由,企图蒙混过关,这是典型的公职人员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性质恶劣,造成不良的后果。市纪委责成横县县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决定给予横县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刘志福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横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何锋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横县城管大队办公室主任路英钦免职处理;给予横县房地产管理所所长张某记大过处分;给予横县房地产管理所司机白某做出书面检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