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2月25日电(记者 李斌)贷款建设、收费还贷”,是当前不少城市的做法,由此产生了“路桥费”这一城市收费项目。而广西柳州市政府决定这笔费用改由市财政埋单,让市民更多地享受城市发展带来的成果——从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城市路桥机动车辆通行费。
记者从柳州市发展改革委了解到,由于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已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批准的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权为质押,向7家金融机构签订了公益性项目贷款协议,因此柳州市继续保留路桥收费权,确保质物完整、质权不变,但不再继续收费。在停止收取“路桥费”之后,柳州市财政每年给予城投公司路桥费补贴,2014年安排9000万元作为路桥费补贴,此举相当于柳州市市财政为市民“路桥费”埋单。
截至2013年11月底,柳州市区机动车保有量为35.1万辆,目前每年收取的路桥费用1亿多元,用于支付贷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