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柳州>今日资讯>正文

谎称做大生意骗朋友两百万 女老板犯合同诈骗罪

A-A+2015年6月3日10:15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讯(记者 何书俊 通讯员 兰钰烨)46岁的女子侯某是柳州市某医疗企业公司的负责人,然而,2013年2月至7月,侯谎称自己要与几家医院签订医疗设备销售合同但是资金不足,向被害人唐某寻求合作资金250余万元,之后侯将上述钱款均用于偿还他人债务。6月2日,柳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宣判,侯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210余万元。

  谎称有大单生意做

  2013年3月,侯某向被害人唐某谎称,其经营的医疗器械公司与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医院(以下简称“柳钢医院”)签订了价值698万元的医疗器械购销合同,并伪造了相关“中标通知书”和“购销合同”等文件出示给唐某,邀请唐合作,共同出资履行“购销合同”的内容。由于是朋友,侯很快骗取了唐的信任。随后,侯某与唐某在柳州市柳北区广雅路侯某的公司办公室先后签订了两份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中唐某出资150万元的约定,唐某于2013年3月28日和2013年4月11日将100万元和49万元分别转账至侯某的银行账户。

  2013年7月,侯某再次向唐某谎称公司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五八医院(以下简称“一五八医院”)签订了总价337万元的医疗器械购销合同,再次邀请唐某合作投资,骗取唐的信任后,又签订了两份合作协议。随后,唐某按照合作协议其出资110万元的约定,又将102万余元转至侯某上述银行账户。

  实为拆东墙补西墙

  原本以为可以通过合作赚钱的唐某发现,侯某获得自己的资金后并没有与医院进行合作,自己多次催促对方开展业务,但是侯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实际上,侯某得到唐某的资金后,没有用于经营医疗设备生意,而是用于偿还自己欠毕某、曹某等人的个人债务。之后,唐某报警。2014年2月,侯某被警方传唤到案。

  经查,案发前后,侯某在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柳州银行等银行开设账户均无大额资金余额,其位于柳州市柳北区跃进路78号景秀园(顺风区)12栋和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2号阳光100城市广场24栋的两处房产,因其与他人的民间借贷纠纷均已被法院查封,其所经营的医疗器械公司也处于亏损状态。

  一审被判刑九年

  2014年12月和今年2月,柳北区法院两次开庭审理侯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侯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合同诈骗罪无异议,但辩解称在案发前已经归还了唐某部分欠款。法院审理查明,侯某骗得唐某252万余元,案发之时,尚有212万余元未归还。

  法院审理认为,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侯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侯的亲属自愿代其退赔了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2万元,可视为其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以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做出前述判决。

保存|打印|关闭

图文热点更多>>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