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钢原董事长梁景理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将于5月26日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根据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开庭公告,案件将于26日上午9点30分,在第十七号法庭(刑二庭)开庭,立案案由是贪污罪和受贿罪。其他被告人还包括朱传宾、林春英、胡兵、李广、段磊、李朴成、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柳州市品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资料显示,被告人梁景理利用其担任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以各种名义套取公款,分发给相关人员;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炒股,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粱景理26日受审,事隔其被公布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已过去约一年半的时间。
2013年12月2日,自治区纪委公布:广西柳州钢铁(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梁景理涉嫌严重违纪,自治区纪委决定对其立案检查。
时隔3个月后的2014年3月19日晚间,柳钢股份发布公告解聘涉嫌违纪的公司董事梁景理。公告显示:鉴于公司董事梁景理涉嫌违纪正接受组织立案调查,目前已无法履行公司董事职责,根据控股股东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提议,公司决定解聘其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
据柳钢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当时,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多名高管及财务人员因涉梁景理案被调查。
2014年3月27日,自治区纪委发布公告称,柳钢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梁景理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梁景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巨额贿赂,贪污公款,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已涉嫌犯 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 给予梁景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2014年11月6日消息,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梁景理(正厅级)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个人简历:
梁景理,男,1954年1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武汉钢铁学院压力加工系轧钢专业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柳州钢铁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第九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候补委员。曾任柳州钢铁集团公司中板分厂副厂长、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第一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第九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候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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