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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打断狗腿拿去“碰瓷” 遇好心车主说对方偷狗

A-A+2015年1月19日10:45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讯 (王剑 唐昭平)两名男子将受伤的小狗作为“碰瓷”道具,设下圈套敲诈路人。1月15日,柳江县公安局洛满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将这两名正在作案的男子当场抓获。

  当天傍晚6时许,市民莫先生与其侄女驱车途经洛满镇凤凰河温泉景区附近时,发现前方道路中间,一条小白狗趴在路上不住哀嚎,似乎受了伤。莫先生于心不忍,便将小狗抱上车,打算调转车头,进村去找狗主人。

  突然,路边窜出两名陌生男子,气势汹汹地拦在车前,说莫偷了他们的狗。莫试图辩解,对方根本不听,还扬言叫更多村民出来围攻。见对方手中握有铁棍,莫担心自己和侄女的人身安全,被迫答应“赔”给两名男子1500元。

  事后警方查实,这两名男子分别是柳江县里高镇人王某和洛满镇人覃某。当天,他们花60元买来小狗,将狗腿打折,扔在凤凰河温泉景区附近的公路中间,专等过路司机上钩。

  果然,莫先生中招。双方谈妥“赔偿”条件后,因为莫未带够现金,便由覃某跟他去找银行取钱,王某则与莫的侄女以及莫打电话叫来的一位朋友留在现场,等候他们取钱回来。

  正当王某、覃某以为就要得手之际,有群众将现场发生的情况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覃某跟莫先生取到钱后返回现场,被等候在此的民警抓获,而王某已先行落网。因为涉嫌敲诈勒索,王某、覃某被柳江县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类似行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防范:一、及时报警,谢绝“私了”,让警察出面协助解决,千万别因为害怕报警处理麻烦,而主动息事宁人;二、行驶至转弯、上下坡等交通复杂路段时,要集中精力、注意安全,不要有交通违法行为,以免授人以柄;三、有条件的话建议安装行车记录仪,录下视频证据,可让“碰瓷”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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