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今报象州讯(记者王小丁 通讯员黄璇 廖彦明)婚宴与满月酒一块办,俗称双喜临门,可象州县中平镇梁某这次可看不到喜,在双喜宴过后,他竟然到KTV开厢聚众吸毒,好好一件喜事愣是给变成祸事。日前,象州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判处梁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5年1月18日,梁某在办完双喜宴会后,出资在象州县中平镇街道某KTV开了一间包厢,供前来喝其结婚和儿子“满月”酒后的亲朋好友们喝酒、唱歌娱乐。当晚,十几位好友在包厢内歌舞升平,把包厢搞得乌烟瘴气。嗨到兴起,一帮人随后在包厢内吸食毒品氯氨酮(俗称“K粉”),梁某对朋友们在其开的包厢内吸毒的违法行为却视而不见。随后,接警赶到的公安民警当场将一干人等查获,当场扣押包厢内剩余毒品氯氨酮。之后公安民警将傅某华、陈某等人带到公安机关审查。经用氯氨酮检测试剂检测,结果均呈阳性。扣押的毒品氯氨酮,经称量重0.24克。经柳州市公安局工程师鉴定,从扣押的毒品氯氨酮中,均检出毒品的主要成分氯氨酮。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为他人提供场所进行吸毒,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被告人梁某归案后,能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其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