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晚报讯(潘贵华)6月9日上午,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仍驾车上路的男子,在跃进路再次被交警查获。该案例是柳州市交警利用智能交通监控系统首次拦获的“失驾”。
所谓“失驾”,主要指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造成驾驶证被吊销,导致不具备合格驾驶机动车的资格。
9日上午10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处警大队使用布控查缉系统,在跃进路与锦绣路交叉路口,发现一辆桂BLF***绿色三菱越野车驾驶人涉嫌“失驾”,车辆继续沿跃进路由北往南行驶。立即指令柳北大队在前方的路口进行拦截,并通过高清高空摄像头一路追踪此车。5分钟后,越野车行驶到北站三角地路口时,恰遇红灯,车辆在直行车道排队等红灯,被交警上前拦截。
经民警核查,涉及“失驾”的驾驶人雷某,曾系某驾校“大货车”教练,2014年2月16日23:50,在东堤路醉驾被市交警支队城中大队查获,随后被交警部门吊销驾驶证。
雷某供述,9日上午,他带徒弟出门,在跃进路加油时,徒弟说忘记带驾驶证,雷某就自己开车上路了。没想到,却被交警“盯住”了。被拦下后,雷某也认识到自己“失驾”的错误。
按照规定,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雷某5年内都不得再考取驾照,雷某的行为属于“失驾”。目前,雷某和其驾驶的车辆已被柳北大队控制和暂扣。
柳北大队指导员韦海鹏介绍,雷某在“失驾”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将对雷某处100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