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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老赖”为避债务 转移名下18辆车

A-A+2015年6月5日16:36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柳江讯(记者 王缉宁 通讯员 宋成洲)广西德保辉腾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腾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熊某为了逃避债务,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转移被法院查封车辆。柳江县法院执行法官远赴德保县,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于6月1日在当地扣押了被执行人转移的6辆大型水泥罐车,开回柳江县。

  柳州运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简称运力公司)与辉腾公司于2011年4月至5月间分别签订三份《汽车买卖合同》,辉腾公司以支付预付款、保证金和分期付款的方式,向运力公司购买13辆大型水泥罐车,双方对价款、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同时约定辉腾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熊某,以自身全部财产为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签订后,运力公司如约向辉腾公司交付了其购买的车辆,辉腾公司向运力公司支付了9期按揭部分的货款及按揭付款利息共计169万余元,余款265万多元却一直未予支付。

  2013年11月,运力公司在追索无果情况下,向柳江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辉腾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熊某支付货款、按揭利息及相应的逾期还款违约金共计835万多元。

  2014年8月,柳江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辉腾公司支付原告运力公司货款、按揭利息、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等共计724万多元,被告熊某对其中的81万多元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判决生效后,辉腾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熊某均未主动履行义务,2014年11月,运力公司向柳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了躲避债务,熊某玩起了“躲猫猫”,以此逃避法院的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经深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辉腾公司和熊某名下无银行存款,熊某在南宁的两套房产及德保县有两间门面,以及辉腾公司和熊某名下的18辆车诉前均被运力公司申请柳江县法院查封,但当柳江县法院欲前往执行18辆查封车辆时,发现这18辆被查封车辆已下落不明。

  2015年5月25日,运力公司向柳江县法院提供了该公司6辆涉案大型水泥罐车在德保县出现的线索。最终柳江德保两地法院联手,在德保县城街上,用警车成功截停6辆正在运输的涉案大型水泥罐车。

  据柳江县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熊某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下一步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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