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2015年5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其中四家企业经营不合格产品、一家企业对产品虚假夸大治疗功能。这五家企业均违反了我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对五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1.柳州市跃进南城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纯正米酒”(生产者:南宁市正军食品厂,生产日期:2014/09/15)经检验不合格。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2.柳州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生命素钙离子”(生产企业:周口寓生堂阿胶科技有限公司,批号:20140820)说明书含有虚假夸大及治疗功能内容。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处以没收涉案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
3.广西昊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香辣味手撕豆肉干”(批号:2015/01/02)经检验不合格。依据我《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4.吴世华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15/03/04的“贵柳泉饮用纯净水”(生产厂家:柳州市鱼峰区凉水山天然水厂)经检验不合格。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
5.柳州市雨诗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生产日期:2015/03/12.日)“居善饮用天然泉水”经检验不合格。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是落实国务院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今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实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每月定期公开相关信息。以信息公开为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企业诚信建设,构建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