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 肖世艳)5月18日,自治区环保厅就目前我区各市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和污染减排整治工作责任主体问题,通过媒体进行公示(手机扫描文末二维码可查看详细内容)。据了解,这种全面公开突出环境问题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的行为,在我区尚属首次,在全国也是力度最大的一次环保亮剑行为。
空气 PM10的年平均浓度在攀升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2013年9月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广西各市PM10年平均浓度要比2012年下降5%以上,但是在2013和2014年,广西大部分城市PM10年平均浓度比2012年大幅上升。2014年,南宁、柳州、桂林、百色、贵港等5个城市的PM10年平均浓度超标。2015年前4个月,广西各市PM10平均浓度达83微克/立方米。
在14个市中,柳州市2014年的PM10浓度为92微克/立方米,比2012年上升了31.4%,为全区最高,城市空气质量超标。今年前4个月,虽然PM10的平均浓度降到了89微克/立方米,但改善空气质量任务仍然艰巨。
桂林市的PM10浓度仅次于柳州市,城市空气质量同为超标。据介绍,2014年,桂林市的PM10浓度为86微克/立方米,比2012年上升22.9%。今年前4个月,PM10的平均浓度为94微克/立方米,虽同比下降5.1%,但平均浓度却高居全区第二位(百色市99微克/立方米,全区第一)。
在14个市中,河池市今年前4个月的PM10平均浓度比去年上升了35.4%,增幅全区第一。梧州市增幅居全区第二,玉林市居全区第三,贺州市居全区第四,空气污染均明显加重,改善空气质量任务非常艰巨。
水环境 14市均存在问题须整改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2015年3月发布的《关于印发2015年广西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各市县要在2015年全面消灭城市建成区内直排江河的污水口,目前各市县完成情况如何呢?
自治区环保厅5月17日发布的《广西2015年各市突出环境问题及整改工作公示》显示,全区14个地市均有城市建成区内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口的问题。其中,南宁市18条内河水质均为劣五类,均为黑臭水体;凤亭河水库是南宁市规划饮用水水源地,水域跨南宁、防城港两市,目前水库水域存在网箱养殖污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有交通干线穿越,存在风险隐患。
贵港市畜禽养殖污染严重,影响河流水质,且存在市级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滞后的情况。钦州市也存在畜禽养殖污染严重,影响入海河流(钦江、大风江)水质达标的情况,同时,中马钦州产业园、皇马工业园、沙埠黎合江工业小区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
此外,北海市入海主要河流(南流江、白沙河、西门江)水质超标;外沙、侨港、南渔港水质污染严重,均为黑臭水体;北海市红坎污水处理厂缺少除磷工艺,出水总磷超标。
对于14个地市存在的水环境问题,自治区环保厅均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污染减排 各市人民政府要负总责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5年广西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明确要求,2015年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必须达到85%以上,并规定2014年全区计划开工的70个镇级污水厂今年6月须建成,今年计划开工的68个镇级污水厂今年9月须建成;各市、县今年要全面消灭城市建成区内直排江河的污水口。
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全区14个地市均存在所辖县建成区污水直排口截污进展和镇级污水厂建设滞后的问题。其中,桂林市所辖阳朔县2014年10月因污水厂建设严重滞后,被区域环评限批,至今未解限。河池市所辖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来宾市均于去年10月,因氨氮减排严重滞后被区域环评限批,至今未解限。
据了解,截至2014年底,我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中,仅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被暂时控制在“十二五”目标范围内,而氨氮和氮氧化物尚有29%和78%的任务要在2015年完成,减排形势严峻。依据《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各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负总责。对未完成减排目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主要和相关责任人实行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对地方实施区域环评限批。对超标排污企业依法处罚,对污染物超过总量排放企业可以责令限产、停产,严重的予以关闭,列入“环保不良企业”报金融监管部门备案。
自治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公开信息,旨在发挥环保厅作为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和污染减排工作的牵头部门作用,以问题导向、问题清单、问题督政、问题追查为思路,履行职责,敢于亮剑、主动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