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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得知老婆与工友开房 双方私了请民警见证

A-A+2015年1月23日11:12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讯(钟华 顾职武) 1月21日下午1时许,柳州市箭盘警务站里突然走进两男一女3个人,想请民警帮忙作个见证。民警详细询问事情原委,才发现这原来是一起捉奸事件。

  提出要请民警帮作见证的男子姓韦,31岁,来宾市人,在柳州市某建筑工地做吊车操作员。韦某告诉民警,他最近怀疑妻子周某有了外遇,于是特别留心她的行踪。21日中午,韦某发现妻子又偷偷地出门了,于是用手机联系她,要求视频聊天。在韦某的一再要求下,周某只好同意了视频聊天。

  通过手机软件的视频聊天功能,韦某一边跟妻子东拉西扯,一边注意观察着妻子所处的环境。通过妻子身后的窗户,韦某看到一栋似曾相识的建筑物。这栋楼像是韦某曾光顾过的一个餐馆,位于箭盘山附近。韦某记得餐馆对面,好像有一家小宾馆,顿时紧张起来。他利用微信的定位功能,很快查到妻子的位置,果然就在箭盘山附近。

  韦某很快赶到了他所怀疑的宾馆楼下,并拨打妻子的电话:“我知道你现在在哪里开房,你赶紧下楼来,否则我就要踢门进去了。”不一会儿,韦某看到妻子慌慌张张地从宾馆楼上走了下来。韦某一把拉住妻子说:“走,带我上去看看,你跟谁在上面开房。”周某自知无法抵赖,只好带着丈夫来到楼上的一间客房。

  一走进房间,韦某就看到床上坐着一名打着赤膊的男子。他一眼便认出,床上男子是跟他同在一个工地里打工的覃某。韦某怒气冲冲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他在床下发现了妻子的提包和外套,还在床边的垃圾桶里发现了使用过的安全套。韦某强压怒火,提议私了。覃某怕韦某动手打他,便答应赔偿给韦1万元。韦某说要2万元,双方协商后达成了一致意见:覃某赔偿给韦1万元,韦某不再追究覃某与妻子偷情的事。谈妥条件之后,韦某又担心事后覃某告他敲诈勒索,于是萌生了到警务站请民警帮忙作见证的想法。

  民警分头询问3人之后,仍觉得此事颇为荒唐。经调查确认此事当中并未发生强奸、殴打他人、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民警建议3人自行协商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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