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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门口“五毛食品”问题不少

A-A+2015年4月16日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张若凡)4月16日,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乡镇学校周边食品开展检查,重点查处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颇受学生欢迎的“五毛食品”被查出不少问题,包括生产日期失踪、存储不当等。

  在三塘镇中心小学对面的一家小卖店,销售的大多是儿童爱吃的小食品,这些小食品很便宜,仅售0.5元,正是所谓的“五毛食品”,颇受小朋友欢迎,但执法人员发现不少问题。一种名为“手雷弹”的果味型饮料,执法人员想在包装上找生产日期,最后发现用肉眼几乎看不见的小号字体写着“生产日期见合格证”。可是合格证在哪儿,老板自己也不知道。另一种做成可乐罐形状的泡泡糖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包装上找不到生产日期。

  在相隔不远的另一家小卖店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因为店内空间有限,一大箱沙琪玛、绿豆饼摆到店外,任太阳曝晒。拿起其中一包,发现储存条件上明明写着“避免高温,勿置于阳光直射下”。

  “都这样了你还拿出来卖?”执法人员拎起一包名为“葫芦丝”的零食,包装油腻腻的,正在往外渗油。不仅是这一包有问题,执法人员还在储货区找出一大袋“葫芦丝”,里面好几包也都漏油了。据介绍,这可能是包装本身有问题,也可能是储存不当造成的。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食品不能再销售了,因为微生物可能会从破漏处侵入。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法》明文规定,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及相关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不足一万元的,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超过1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这意味着即使是经营价值几毛钱一包的过期食品,最低罚款金额也要2000元。

  近期,相关部门还将加强对过期食品的整治。发现经营过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一律纳入失信黑名单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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