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关海芳)距离放暑假的时间慢慢近了,这也就意味着,今年秋季学期家有小学新生或小升初新生的家长们,需要提前了解信息,早做准备了。近日,南宁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南宁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对今年该市区小学新生招生作出安排,6月13日,家长就可以到家附近的小学,查看地段划分情况了。
据了解,像往年一样,今年南宁市城区小学新生的年龄要求,也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今年秋季学期小学招收的学生是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招生对象为三类适龄儿童:
第一类招生对象
有本市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如果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的事业单位办有子弟学校的适龄儿童,由该子弟学校招收入学。这部分适龄儿童可不可以不读子弟学校呢?《通知》规定,如果家庭住址与单位办的学校距离超过三站公共汽车以上(不含三站)路程的,要求到居住地服务学校就近入学的,可以由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持单位出具意见、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含房屋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等),报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审核,核准后,可分配到家庭住址所属地段的小学就读。另外,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应随班就读。
第二类招生对象
符合引进人才的子女
是指符合广西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取得广西的《居住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这部分适龄儿童也是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第三类招生对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是父母在南宁市城区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以外,但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政府安排就读小学的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报名材料到暂住地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一是家庭户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证;二是父母双方在南宁市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父母双方在南宁市居住的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市区内居住房屋的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当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三是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或转学)证明;四是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温馨提示
6月13日公布地段小学划分
请及时关注
据了解,南宁市各公办小学的招生服务地段,由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提出划分方案,报南宁市教育局同意后,今年将统一于6月13日(星期六)上午9时,向社会张榜公布。7月4日、7月5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则为全南宁市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对报名材料不齐或材料审验存在疑义的个别新生,各小学可在城区教育局的指导下根据实际需要延长报名时间至7月9日。
7月18日(星期六)上午9时,各小学公布由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