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钱夙伟
学校之所以“观望”,是因为按照五部委的相关文件,在职在编老师不能有额外的劳务费。也就是说,老师中午时间付出劳动后,不会得到任何劳务费。付出没有回报,还要担风险,学校自然不愿意“多事”。说白了,午托是否再办,取决于还能不能再拿劳务费,现在学校都在等着教育局给个“正式”说法。而教育局迟迟不表态,显然是不愿为此担责。
显然,无论是校方还是教育局,都只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而没有考虑学生和家长的需求。如一位家长所说,“虽然孩子是按地段划分入学,但很多家庭父母的工作单位离家比较远,中午都不回家,家里也没有老人帮忙接送孩子,如果没有校内午托,只能将孩子送到校外的午托班”。显然,午托于不少家长,几乎必不可少。
在公众对教育乱收费现象不满的背景下,主管部门对有可能演化成乱收费的校内午托进行监管,初衷是好的。但显然,监管针对的应是乱收费,而不是午托本身。即使将午托从校内推向校外,主管部门首先也应该规范校外午托市场,加强监管,而且在此之前,校内午托要有个过渡期,不能突然“刹车”。这无论于校方还是主管部门,其实应该很清楚,现在却弄得“不明朗”,显然是因为少了一点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