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钦州讯(记者 杨再睿)近日,有网友发帖称,钦州市第三中学出台校规:对踩踏草坪的学生,将处以50元~200元的罚款,并给予记过处分,记入学籍 档案;此外,该名学生还需要叫家长到校;更绝的是,“犯事”学生需要留守原地,直到抓到下一个踩踏草坪的学生,才能回到教室上课。该帖立刻引发热议,不少 人对学校做法产生质疑。
一名网友称,学生一周的生活费不过200元,罚得重一点,恐怕全部伙食费都要上缴了。也有网友提出,学校的处罚规定不合理,作为踩踏草坪的破坏公物行为, 处以如此严苛的惩罚,凸显学校在管理上无方,思维上禁锢。但也有部分网友理解校方的做法,认为严厉的校规,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踩踏草坪的行为。
4月9日,记者前往钦州市第三中学采访。提到上述处罚方式, 有学生认为,破坏公物要赔偿,但应按照实际破坏的情况来进行赔付;也有同学觉得,踩踏 草坪不是重大违纪行为,需要记过、找家长有些过分了;还有学生表示,踩踏草坪后,需要蹲守原地,直到找到下一个踩踏人,这样的做法难以说服人,“即便踩了 草地,也不能够剥夺他上课的权利,校规的初衷变味了”。
4月13日,钦州市第三中学一名姓翁的副校长接受采访时称,出台此规定,目的是在教育学生爱护公物,维护学校绿化植被,规定不严厉些,难以对个别学生 踩踏草坪的不良行为进行约束。“目前为止,我们从未罚过款,抓到几个踩踏草坪的学生,都是进行口头教育。”他还说,记过不算是大的违纪,且很少记录进入档 案。而对于学生踩踏草坪后,需要蹲守原地,抓下一个踩草坪同学的做法,翁副校长也表示,一般会让学生蹲守10多分钟,不会影响他们上课,“实际操作的时 候,我们也会控制尺度”。
据翁副校长介绍,学校公告该项处罚公告后,不少学生都自觉遵守规定,学校的草坪得以保护得更好。
对于此事,记者致电钦州市教育局局长莫怀荣。她回应道,对学校的规定,目前尚未了解到具体情况。“从个人角度,我是不太赞成的,这样的规定有些矫枉过正了。”但她也表示,“目前全市都在为创建园林城市努力,学校的做法一定程度上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