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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信网络交友 被“小学生”骗财骗色

A-A+2014年10月20日 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河池讯 (记者蓝锋 通讯员罗开革)凤山县的小玲(化名)通过网络,认识只有小学文化的“男友”华某,轻信对方的甜言蜜语,结果被骗财骗色。10月15日,华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凤山警方刑事拘留。

  现年25岁的小玲刚大学毕业不久,年轻貌美的她在凤山县一家企业工作。今年9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小玲闷在家里无事可做,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了陌生男子华某。

  华某和小玲聊天时,谎称自己叫“黄建军”,在凤山县检察院当法警。为了博取小玲的信任,他把自己身穿警服的相片传给小玲看,还从网上下载了一些公安民警集中训练的工作、生活图片,然后放到自己的QQ空间里,故意让小玲看见,并称这些都是他和同事的工作照片。

  9月20日晚8时许,华某约小玲到县汽车站见面。当晚,他陪着小玲逛街一个多小时后,有礼貌地送小玲回家。几次约会后,他彻底俘获了小玲的芳心。

  自从和小玲有了男女关系后,两人经常住在一起。华某开始实施骗财计划。

  9月底的一天,华某对小玲说,自己的叔叔因生病在南宁住院治疗,急需一笔钱,想借小玲2000元钱。小玲没有多问,立即拿2000元给华某。一天后,华某说要去喝喜酒,可身上没带钱,又向小玲要了500元。接下来,华某又称,凤山县公安局在县城附近的巴烈村建新房,自己要了一套,要交定金和首付,又借了小玲4.7万元。

  10月10日晚,小玲拨打华某的电话,发现对方已关机。11日上午,小玲打通了华某的电话,华某说自己在去南宁的路上,单位派他出去学习一个月。

  小玲觉得可疑,急忙到县检察院和公安局询问,才知被骗了。

  凤山警方调查发现,24岁的华某是东兰县金谷乡隆明村农民,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根本不是什么法警。10月14日凌晨2时许,在天峨县警方的协助下,华某在天峨县城某旅馆内被抓获。华某交代,他先后5次骗取小玲的钱财,共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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