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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关于加强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通知

A-A+2015年5月21日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记者 蒋晓梅)随着夏季到来,学生涉水、游泳行为增多。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出通知,各地需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学生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

  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广西从3月份以来,已发生多起学生溺水事故。学生溺水事故都发生在校外,大部分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管理的节假日和放学后,也有少部分是发生在上课期间。为加强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针对当地学校的实际情况,排查校内外易发学生溺水事故的隐患。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等传统载体以及QQ群、微博等新媒体,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学生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有条件的学校,还应指导中小学生熟练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

  相关部门应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除江河、水库、湖泊外,还应包括学校、村(社区)及学生家附近的各种水塘、工地积水塘等,普遍开展对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

  学校要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要求家长加强在双休日、节假日、上下学途中对孩子的监管和教育。

  此外,自治区教育厅还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做好汛期学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对所辖学校特别是农村地区和边远山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校址自然地质环境和学校教学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围墙、厕所、挡土墙、护坡,以及学生上学放学行走的路线,并对安全排查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对暂时不能排除隐患的学校,可以适当调整上课时间、提前放假或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场所上课,对曾受过洪水冲击、雨水浸泡的校舍、挡土墙、围墙等设施,要委托有资质鉴定部门开展鉴定,确认安全后才能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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