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8日电(记者施雨岑)记者8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近日核准发布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开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9所高校章程。
教育部表示,此次发布的9所高校章程,起草程序规范,研究论证充分,体现了广泛的民主参与,起到了凝聚校内共识的作用。各高校章程的内容要素完备、形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原则要求,对学校的历史沿革、发展愿景、办学宗旨、理念使命、人才培养目标都作了有自身特色的规定;同时,结合学校的历史传统、办学实践和改革探索,在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落实办学自主权、促进学校综合改革等重要问题上,作了相应的制度创新,反映了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
据介绍,此次核准发布的9所高校章程各具特色。例如,北京大学章程起草历经8年时间,校内外反复征求意见和修改,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学术自由、师生治学,大学自主、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立足中国、放眼世界的基本理念,贯穿于章程始终。清华大学的章程内容较为精炼,条款概括性较强,着重规范和明确了办学治校的基本原则和重要事项。
教育部表示,高校章程建设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除已经核准发布的32所高校章程外,其他15所985工程高校的章程都已经完成了核准程序,将在近期发布。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动部属高校和地方高校的章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