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1)实践和认识活动中的主体、客体与中介
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是以主体、中介和客体为基本骨架的动态的发展系统。正是依靠中介系统,实践主体和客体才能够相互作用。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认识过程就是主体在改造客体的实践中能动地反映客体的过程。在实践过程中,主体一方面受到客体的限定和制约,另一方面又能不断地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以自觉能动的活动不断打破客体的限定,超越现实客体,从而使主体和客体同时得到改造、发展与完善。这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质。
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三个环节:
①确立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
②按照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借助一定手段实际地作用于客体,把实践方案变为实际的实践活动;
③通过反馈和调节,使实践目的、手段和结果按一定方向运行。
(2)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
①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人成为认识主体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人改造客观世界活动的需要。
实践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实践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不仅如此,主体用于加工客体信息的各种思维模式,也是来源于实践。
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定人的大脑和感官在生理素质上的差异对认识的影响,但它对于人们在认识和才能上的差别并不起决定性的作用。
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认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假若我能比别人瞭望得略为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微博]的肩膀上”。但是间接经验归根到底也是来源于前人或他人的实践。
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
实践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
③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
④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2.认识的本质
(1)唯物主义反映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对立
在认识的本质问题上,存在着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一条是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路线,另一条是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唯心主义路线。
唯物主义哲学坚持反映论的立场,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唯心主义哲学颠倒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否认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把认识看作是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经验的东西。这就割断了认识同客观现实的联系,否定了认识的客观依据,陷入了主观随意性。
(2)辩证唯物主义能动反映论与旧唯物主义直观反映论的区别
旧唯物主义即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把人的认识看成是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外界对象。它有两个严重缺陷;一是离开实践考察认识问题,因而不了解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二是离开辩证法来考察认识问题,不了解认识的辩证性质,不能把认识看做是不断发展的过程,而认为认识是一次性完成的。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把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认为认识首先是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的双向互动过程,是认识主体能动地创造的过程。同时,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把认识看成是一个由不知到知、由浅入深的充满矛盾的能动的认识过程。
(3)辩证唯物主义能动反映论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主义哲学创立了能动的反映论,科学地揭示了认识的本质,指出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其主要内容是:第一,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第二,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创造性的过程;第三,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
3.认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认识特别是反映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理性认识,对实践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表现在许多方面:①可以指导主体自觉地按照客观规律去从事改造世界的活动;②可以使主体在实践活动之前,确定符合自身需要以及客观实际的目标、方案、步骤和措施;③可以使主体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和对自身的认识及时调整自己的行动;④可以指导主体将局部经验上升为理论。
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有两种情况:一是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会使实践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二是错误的认识误导实践时,就会对实践产生消极的乃至破坏性的作用,使实践失败。
认识对实践的能动反作用,充分体现在作为认识的高级形式的理论对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上。理论可以而且应该走在实践的前头,指导实践的进程。列宁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