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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学位紧缺 人大常委会建议启动问责机制

A-A+2015年5月21日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记者 郭燕群)教育用地够不够,事关能否缓解中小学和幼儿园学位紧缺、市民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近10年,目前用地保护情况如何?5月20日,南宁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该条例的检查报告。针对存在问题,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建议政府启动问责机制

  1 新区规划预留学校用地不足

  今年3~5月,南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到市、县的19所学校、项目点实地检查条例实施情况。相关情况表明,南宁市的中小学、幼儿园用地总体上得到了较好的利用和保护,但全社会对学校用地保护意识和教育优先发展的观念有待提高,一些问题仍引起社会关注。

  执法检查中发现,由于目前南宁市的城市控规仍在调整,新区的学校规划选址、用地面积存在不确定性,部分片区没有预留教育用地或预留不足,造成新建学校无地可选,如大沙田片区、玉洞片区等。在五象新区一些小区,新规划的学校规模与新区发展目标不相应,特别是幼儿园用地太少,远远达不到条例的要求。

  部分规划预留的教育用地被侵占,长年得不到纠正。例如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开展4号议案调查时,就发现望仙坡小学用地被占用建成花鸟市场,致使学校建设规划未能有效落实,学校未能建成等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此外,还存在旧城改造新建、改(扩)建学校落实难度大、学校周边环境差,部分学校用地确权工作难度大等问题。

  2 住宅区不按规划预留教育用地

  条例对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建设有“同时建设”及“出资配建”的要求,但检查发现实施并不到位。

  例如,部分住宅小区规避7000人的规划控制线,未开展学校配建项目规划;一些零星楼盘建设规模较小,按规定可不配建中小学,但多个楼盘建设成片后,应配套的教育设施却往往落空,按条例规定,开发商应按小区建筑面积缴纳一定的教育设施配建费用,但由于尚未明确缴纳形式及经费使用形式,该项工作进展较为滞后。

  大部分开发商在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建设中,没有按规划预留足够的学校建设用地。例如,恒大新城小区配套学校,原规划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占地约43.7亩,但目前学校占地不足5亩,生均面积严重不达标;台湾街小区配套小学原规划用地20亩,现只预留了13亩;正恒国际小区配套小学的用地目前还没有着落;阳光新城小区虽然配套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现有约8000户2.5万人入住,按规定应预留至少约120亩的学校用地,实际上仅有约10亩,远远不能满足小区适龄儿童入学的需求。

  在城镇住宅小区,绝大部分均没有预留学校用地,而且小区附近已无地可征。

  3 该建的学校还是没建成

  南宁市大部分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建设相对滞后,都是在第二、第三期开发后才建设,有的楼盘已交付多年,商品房已卖完,但是规划中的学校迟迟未建,造成入住小区适龄儿童不能就近入学,要挤占其他学区资源。

  例如,恒大苹果园小区建设已基本完成,大量人口已入住,但开发商至今未开工建设学校;金源城小区、龙翔苑小区商品楼已售多年,但是配套学校还没有建成;翠湖新城小区2002年业主入住,配建学校一直到2013年才动工建设,由于建设资金及管理等出现问题,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影响学校的移交等工作的开展。

  此外,开发商大多选择地质状况不佳、安全没保障、有权属争议等的“问题”地块作为学校用地,使得原规划建设的学校动工迟或无法动工,变成一种摆设。

  4 建议政府启动问责机制

  为确保教育可持续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建议规划、土地、住建、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的监管和督查,确保配套建设学校与住宅小区建设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验收交付使用,解决新建小区居民子女入学难问题。进一步妥善处理遗留问题,为学校土地办证建立专门绿色通道,对已规划的教育用地优先办理土地证等等。

  市、县区政府要将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督查项目,建立每月通报项目进度情况制度,定期进行实地察看或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对已建成或者规划已确定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要按城市总体规划严格保护,非经法定的规划修改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要按照现有教育用地总量不能减少、用途不能改变、标准不能降低的要求,加大保护力度。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还建议,政府要启动问责机制,对各地各职能部门执行条例相关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问责,确保学校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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