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两所高职院校具备资格
记者赖柱武晚报讯 为加快推进我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今年我区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及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培育单位,均具有单独考试招生的资格,招生数量由招生院校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今年广西具有高职单招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共15所,其中包括我市两所高职院校,分别为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校考试、录取工作须严格按照本校考试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鼓励招生院校在进行单独考试招生时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可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已参加我区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除中职二年级在校生外),均可向有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提出申报,考生可以同时申报多所院校。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招生院校可单独组织考试,亦可与其他具有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的院校联合考试,考试工作于4月30日前完成。
对同时被多所院校录取的考 生,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告知有关院校,由院校之间协商并征得考生同意后确定最终录取院校,最终录取院校必须保留考生亲笔签字的确认书。若考生向多所院校出具就读确认书干扰录取工作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对院校上报的录取名单予以备案,招生院校据此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各院校须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向未经录取备案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区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将于5月20日结束。依据教育部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如已被高职单招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