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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初一学生烧毁4间便民更衣室

A-A+2015年5月14日柳州晚报评论

  柳州晚报讯(记者 孔德芳 通讯员 黄文翔)12日,滨江东路河堤下的便民更衣室突然起火,熊熊大火迅速将并排的4间更衣室烧毁。

  昨日,柳北警方通过调查,纵火者竟然是3名初一学生!炎炎夏日,在柳江畅游成了不少市民的消暑选择。为了方便游泳的市民,沿江河堤都设置了公厕、更衣室等便民设施。12日下午2时许,在滨江东路靠近锦绣路口附近河堤上的4间便民更衣室突然燃起熊熊烈火,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将大火扑灭,但4间便民更衣室均被烧毁,其中3间已化为灰烬。由于便民更衣室并无电线,消防部门初步判断为人为纵火。市公安局柳北分局雀儿山责任区刑侦大队介入调查。通过走访周边钓鱼群众,民警了解到在便民更衣室起火前,曾有3名穿校服的学生使用。民警立刻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当天下午1点半,3名穿校服的男生使用更衣室后,并无他人再使用。

  而不久,更衣室就冒出滚滚浓烟,随后燃起熊熊大火。

  民警通过天网监控锁定3人行踪,发现3人回到了某中学附近,民警估计3人是该校学生。昨日中午,民警拿着3人的天网监控截图到该校教务处辨认,3人均是该校初一学生。

  3名学生均承认,是他们中一名姓陈的学生点的火,另外两人在场见证并未阻止。据3名学生交代,当天中午他们结伴到柳江游泳,结束后便到更衣室换衣服。小陈看到更衣室里有一件被人遗弃的女性游泳衣,心情不太好的他想烧掉游泳衣取乐。

  他掏出火机点燃游泳衣后,将燃烧的泳衣丢进更衣室。

  事后,3人一同离开了现场。

  由于3名学生均未满14岁,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警方只能责成家长严加管教,待联系管理部门后,监护人还需作出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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