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泊桑,男,现年58岁,中共党员, 1987年7月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一级警督警衔,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办公室、事故处理、车管所等岗位,现为上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主任科员民警。多年来,他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工作积极向上、脚踏实地、认真负责、尽职尽责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由于工作作风严谨,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时时处处以一个人民警察的标准从严要求自已,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为保障辖区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组织的信任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多次得到上级部门的嘉奖和表扬,多次被评为“车管执法能手”、“先进个人”以及“优秀共产党员”。
面对成绩,他不骄不躁,虚心向其他同志学习,经常加强政治学习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使自己在工作中能得心应手,驾轻就熟。在近年来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中,他总是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参加,反复讨论学习,并注重学用结合,做到了学习有计划,有内容,有笔记,有心得、有实效,从而不断更新自己的思想观念,开拓视野,在学习中使自身的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正是坚持长期不懈的注重政治思想修养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铸就了何伯桑同志在岁月的磨砺中求索和交管事业的无私奉献。面对琐碎的工作,他没有因辛苦而埋怨,没有因枯燥而退缩,他始终以身作则,把自己的满腔报复与情操全部投入到每天的工作之中。他热爱本职工作,又一股强烈的工作欲,为了做好车驾管工作,多年来,他和其他民警常年奔波在农村、乡镇,广泛宣传新的车驾管业务知识以及交通安全常识,以典型案例启发广大农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学习掌握交通安全知识,不断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受到了农民群众的好评。
有一次,他在“车管下乡”摩托车考试中,有一位考生由于摩托车是借亲戚的,驾驶不习惯和紧张,导致考试没有通过,当天考试结束后,那位考生把何伯桑同志叫到一旁,表示愿意付酬劳换得自己的考试过关。这时,何伯桑同志严肃地告诫考生,考试要靠自己的真本事,使用旁门左道获得的驾驶证,日后开车上路,也只会让自己成为马路杀手而已,不但是对自己生命不负责,更是对别人生命的不负责。该考生听过,明白了问题的严重性,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刚从其他岗位调整到办理车管业务之初,面对十分生疏的车管所,所有业务都要从新开始学习。何伯桑同志虚心学习,很快就基本熟悉了车驾管业务的基本流程,并立即进入了审核岗的角色。在从事十几年的车管工作中,他能顾大局,识大体、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勤奋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五小”车辆管理工作中能严格把关,认真受理每一位学习驾驶员档案,并进行严格审核,使每一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习驾驶员都能及时、准确地通过、受理。在驾驶员考试中他严格按照考试要求和规定、原则逐科进行考试,对待考试学员认真负责。同时,为了方便群众办事,他尽可能地为群众着想,和其他同志积极主动提供上门服务,为广大农民群众办理车管业务,真心实意为群众提供便利,让群众“少跑冤枉路”、少化“冤枉钱”,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在他调到车管所之初,为了给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办事环境,和清晰的办理流程,何伯桑同事不仅要对考试的工作的场地进行合理安排布局,将考试路线的情况作了认真细致的分析,确保考试群众和考试员的安全,从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进行指示牌、流程图、业务办理公示牌等硬件的设置以及内容的制定,为群众办理业务进行指引,使群众办事一目了然,快捷舒心。大道整体规划,小到桌椅板凳,无一不体现了他认真、细致的工作表现。在车管所工作十余载,他几乎每天都是最后一个离开工作岗位。他说,群众来办事不容易,尽心尽力帮助才是自己工作的意义,但是更多时候,他都是加班加点,任劳任怨。
作为一名基层民警,何伯桑并没有多么惊天动地的感人事迹,但他用真诚、无私和默默奉献诠释了为人民服务的真谛;在它的眼里做好交通警察这一职业是他毕生的追求。他所从事只是一份在别人看来不起眼、普通的事业和岗位,在工作中,他也曾遇到挫折,然而,都从未动摇过对自己所钟爱的事业的爱心,他知道,自己的工作与组织的要求和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但他愿把全部精力奉献给自己钟爱的公安交通管理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