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8月12日讯(记者陈仁义 实习生余金远)随着南宁城市建设不断发展,旧的交通管理办法已无法满足需要。8月12日,南宁市交通警察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新交通管理通告的热点问题向社会征集意见。
- 南宁快速环道面临着巨大的通行压力。广西新闻网记者 陈仁义摄
- 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市民的一种重要交通工具。广西新闻网记者 陈仁义摄
- 没有交通信号指示停放车辆的地点不允许停车。广西新闻网记者 陈仁义摄
新交通管理通告将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为法律依据,围绕货车、大型货车通行的问题,车速、车道划分、电动自行车通行;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管理;人力三轮车限制、机动车停车管理等主要问题进行调整。
热点问题一
货车、大型客车怎么走?
纠结点:希望施工快结束,又不想大车来挤路
随着南宁城市的发展,快环的东环片区正演变为城市中心区域,北环、南环片区周边城区也已经发展较快。因此,快环原来所承载的过境货车通行功能,在每日的22:00以前,已难以顺利实施,反而给这些区域周边的市民出行带来阻碍。而与此同时,正成为城市中心的凤岭片区、东盟经济园片区,以及发展较快的安吉片区、白沙片区、蒲庙片区、大沙田片区的道路,也同样因为货车、大型客车的无限制通行,无法承载更大的市民交通需求。
加上近年来,南宁城区内多项大型施工项目陆续上马,而这些项目大多不能在一年或更短的时间内完工,施工与通行并存的现象将是一个相对长期的局面,原有的货车管理制度是在2002年及此后几年陆续出台的,对这些施工货车的管理已不符合当前形势的需求。
此外,当前的大型客车虽然主要集中在客运企业,且客运企业也能严格依照交管部门的管理要求进出市区,但仍有少数单位、旅游大巴等车辆,利用大型客车管理相对较松的政策,在市区道路违规等客、无序通行,也是当前交通拥堵的一个因素。
当前管理措施及现状:
1、过境货车、大型客车不得在快速环路以内道路通行;
2、非过境货车在每日7:00-23时,在快速环路以内道路,必须持通行证,按指定的路线、区域行驶,除此以外的时间不予限制;
3、民族大道、邕江一桥等重点路段全天禁止货车通行;
4、每日7:00-8:00、17:30-19:00禁止货车在快速环路行驶。
解决思路:
1、重新划出城市环形通行线,扩大限制区域,将过境货车、大型客车的过境线路向已建成的中心城区外延推移,以确保城区市民出行的交通需求。
2、根据市区不同单位、市民对货车的不同需求,重新划分通行证的发放规则,按公益性、商业性、生产性、生活性等不同类型,结合货车的车型,制定新的货车通行限制范围。
3、参照货车的管理措施,对进入市区道路的大型客车进行适当限制。
热点问题二
如何限制车速?
纠结点:宽敞大路开不快,小街小道飚车多。
目前南宁市道路基本设置有限速标志,机动车在这些道路上行驶,只要遵守交通标志,道路通行不成问题。但南宁市区仍有不少巷道、未验收已通车道路,以及允许社会车辆、行人通行的住宅区、城中村等非市政道路,没有设置限速标志,这类道路不利于预防、处理交通事故。
解决思路:
1、在法律规定的限速幅度内,适当降低城市道路的最高限速值,以进一步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2、对没有限制标志的巷道、未验收已通车道路,以及法定的其他范畴的道路,进行统一的限速规定,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限速规定。
3、上述限速规定主要用于交通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工作,原则上不用于交通违法处罚。
热点问题三
车道怎么划分才好?
纠结点:开得慢的靠右,还是车型小的靠右?
南宁市在十几年前推出摩托车专用道并取得了成功,专用车道的功能已获得了管理部门和市民的认可。在此基础上,南宁交警还陆续设置了不少公交车专用道。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将机动车道划分为快速车道和慢速车道,改变了按大型车道、小型车道划分的方式,公路、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有了明显改善。但在交通工具更为复杂、不同类型交通工具混行的城市道路,新的划分方式使交通秩序难以维护,进而导致通行效率降低。
解决思路:
在有条件、有需求的路段,如快速环路,设置小型车道专用道,结合快速车道的设置要求,以及以往人们对小型车道的习惯,将同向最左侧车道划为小型车道专用道,以达到提高车流量大的路段的通行效率。
热点问题四
电动自行车应限行?
纠结点:电动自行车很便捷,管理起来却不便。
目前南宁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已超过120万辆,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市民的一种重要交通工具,这使得快速环路以内的市区道路承载压力极大。目前,新的城市建成区凤岭、东盟经济园、安吉、白沙、蒲庙、大沙田等片区也将面临这方面压力。
当前管理措施及现状:
1、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2、非南宁市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快速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解决思路:
依托货车限行环线的基础,扩大限制区域,优先保障本市市民的交通出行需求。
热点问题五
机动三轮车、四轮车能否上路?
纠结点: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当前管理措施及现状:
1.未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2.除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法律特殊规定的非机动车外,其他类型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从本质上说,都属于机动车。但当前一些厂家、商家,利用市民对机动车的专业技术条件及管理规定的不了解,以所谓“电动车”、“助力车”、“老人代步车”等名义进行包装,误导市民以为这些车是非机动车进行销售,导致市区街头不时出现此类车辆。
解决思路:
1、通过管理及宣传手段,使市民了解机动车的管理规定,明确:机动车应当注册登记方可上道路行驶,但不是所有机动车都能注册登记。
2、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禁止未注册登记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上道路行驶。
热点问题六
人力三轮车要禁行?
纠结点:难道卖菜的去仓库拉菜还要开机动车?
目前南宁市禁止人力三轮车在快速环路以内道路行驶。目前仍有大量中小型商家的货运需求需要依靠人力三轮车来解决,一些市民在生活中也偶有使用需求。因此,过份限制人力三轮车的使用,将迫使他们转向使用小型货车或非法的机动三轮车、四轮车。这样一来,既增加了市民生产、生活的成本,也同样增加了道路通行的压力。
解决思路:
以不影响道路通行为底线,尽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和商家的需求。
1、适当放宽人力三轮车的区域限制,以大型小商品集散市场或区域(如交易市场、和平商场、华西路)、蔬菜水果批发零售市场、装饰材料市场等急需人力三轮车的场所为圆心,适当规划人力三轮车的小范围通行区域;
2、适当放宽人力三轮车的时间限制,以夜间、中午交通平峰时段为基础,统一制定通行时间,或者根据通行区域周边道路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通行时间。
3、规范人力三轮车在属于道路范围的住宅区、货场、城中村等非市政道路的通行秩序。
热点问题七
机动车停车怎么管?
纠结点:临时停车点不给临时停车,到底谁没搞清楚?
目前,市区道路违法停车及临时停车的现象较多。交管部门在查处时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市民是因为对法律的停车及临时停车规定理解不当造成的。
解决思路:
利用管理通告,进一步指导市民知晓停车及临时停车的法律规定。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的规定,明确没有交通信号指示停放车辆的地点,就是不允许停车的地点,改变市民以往形成的“没有禁止停车标志的路段就可以停车”的错误观念。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关于临时停车的规定,提炼其核心内容,使市民了解临时停车应当在允许临时停车的地点实施,在禁止临时停车的路段不得实施;临时停车时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临时停车只是供车辆卸载货物或上下人员使用,卸载完货物或上下完人员后应当立即驶离,停车候客等行为违反临时停车规定。
本次管理措施的调整,还涉及摩托车行驶、机动车喇叭禁鸣、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规范、非机动车载人载货、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等方面的内容,但这些内容基本延续原有政策规定,对市民的生产、生活不会带来大的变化及影响。
据了解,本次新交通管理通告内容计划在9月份出台,届时将对市民的出行和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市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为南宁的交通管理问题献计献策。
意见反馈方式:
1、电话: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热线2890122;
2、信箱:登陆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网,发送到支队长信箱;
3、微信:“南宁交警”公众服务号;
4、新浪微博:南宁交警、南宁路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