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南讯 (记者/唐正芳 通讯员/唐天成)“我镇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公务接待管理,加强机关食堂建设,公务接待用餐时不上酒水,并统一按照15元/人的自助餐接待标准,大大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前不久平南县派出11个小组,对全县88个单位和21个乡镇进行“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考评。在平山镇考评时,该镇党委书记黄超汉说。
据悉,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去年以来平南县从强化乡镇机关食堂建设入手,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确保“八项规定”落到实处,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食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加强乡镇机关食堂建设”的有关意见,规范了全县乡镇和部门单位的公务接待行为。另一方面加强源头控制,实行“三公”经费支出月监控制度,严格经费管理,实现了“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及财政部门统计数据,去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近30%。
该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雷尚忠在述职述廉报告会上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了,省出来的钱就可更多地投入到惠民活动中去。比如在‘清洁乡村’活动中,我们共投入资金1800多万元,大大助推了这项活动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