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天等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原主任梁力中贪污、挪用公款案作出终审判决,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梁力中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梁力中2009年11月至2011年11月期间担任天等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2011年春节前,梁力中以到上级部门联系项目为名,指示单位司机虚开发票来套取单位公款。司机随后向票贩子购买53250元假发票进行冲销,套取单位公款53250元。除去冲销单位小轿车违章罚款的7000元外,梁力中及司机将剩余的公款私分,其中梁力中分得30000元,司机分得16250元。另外,2010年1月至4月,梁力中以跑项目为由分三次向单位出纳员借支公款25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1年7月,梁力中才将借支的25000元公款还给单位。
法院认为,梁力中指示下属虚开发票套取公款予以侵吞,侵吞公款达30000元人民币,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构成贪污罪。梁力中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25000元人民币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行为又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梁力中在案发后能主动将赃款全部退还,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根据梁力中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农基琛 王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