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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通报龙胜县领导干部公款吃喝违规问题

A-A+2014年1月7日21:28来源:

  日前,龙胜各族自治县领导干部以工作交接为名公款吃喝违规问题发生后,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自治区纪委立即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对龙胜县领导干部公款吃喝违规问题作出严肃处理并予通报。

  经查,2013年7月29日,龙胜县一部门新任领导报到,县委书记唐天生与其他县领导商定安排工作聚餐。当晚,龙胜县在家的县四家班子领导、相关部门领导等36人参加在华美国际大酒店的聚餐,共4桌,总计消费3626元。龙胜县领导干部公款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的精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唐天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县委书记职务;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少荣,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潘德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成龙胜县委作出深刻检查;责成参加公款聚餐人员个人承担餐费。

  自治区纪委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引以为戒,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相关要求,令行禁止,坚决纠正 “四风”,绝不能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搞公款吃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吃大喝、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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