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蒋涛 通讯员 李斐振 罗瑞松 文/图) 在禁停路段乱停车,当交警对其拍照取证时,驾驶员用身体遮挡车号牌,还出言指责交警的不是。这是3月4日发生在南宁市的一起违禁停车事件。
3月4日傍晚,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快环中队2名警员在快环邕宾立交往邕武立交方向路段巡逻,当他们巡到快环建材市场大门时,发现一辆亮着车灯的蓝色出租车停在辅道非机动车道上,影响了该道路正常通行。民警以为该出租车在上下客,但他们驾车离开10米左右时,看见该出租车还没走,车上既没司机,也没乘客。
于是,民警候在该出租车旁等了一段时间,还是没有人将车开走,民警遂拿出相机对该违禁停车的出租车进行远景拍照取证。当民警欲对该车再进行一次近景拍照取证时,一名身穿蓝色工作服的中年男子从人行道旁边的绿化丛中走出来,径直走到车头的车牌处,用双腿将前车牌遮挡起来,不给交警拍照,也不把车开走。见车前拍照受阻,民警迅速走到车后,欲进行一次车尾拍照取证。这时,司机又赶紧跑到车尾车牌处,再次用身体将车牌挡住。
见民警取证成功,于是该司机冲上前来,指责民警拍照取证不符合道理,是不对的。民警问他为什么不对,他说他就在这里停几分钟。民警又问他,这里没有停车泊位,为什么要在这里停车;如果是临时停车,驾驶人为什么不在车上?交警部门对违禁停车辆依法拍照取证时,为何要遮挡车牌?退一步说,假如交警执法过程存在错误,司机完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此,该驾驶员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