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讯(记者 邓铁军 通讯员 卢玉平)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日前联合出台“快速办理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机制”。该机制明确了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审查逮捕期限、审查起诉期限,规定此类案件,检察机关受理后一般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逮捕决定,7日内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日报讯(记者 邓铁军 通讯员 卢玉平)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日前联合出台“快速办理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机制”。该机制明确了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审查逮捕期限、审查起诉期限,规定此类案件,检察机关受理后一般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逮捕决定,7日内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