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 雷倩倩)1月8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2013年第四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该季度全区共受理消费投诉1013件,较上年同期翻一番。其中,针对售后服务、假冒伪劣、产品质量这三类投诉增幅最大,分别为200%、150%和140.72%;针对商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安全类性质投诉量仅17件,同比降幅达79%;家电售后扯皮、网购维权难等情况依旧存在。
家用电器售后扯皮
针对家用电子电器类产品的投诉仍是这一季度热点之首,共232件,占总投诉的两成,商家在售后服务方面时有“扯皮”情况发生。
2013年12月31日,梁女士向自治区消委会投诉称,2012年4月30日,她在南宁某大商场购买两台DSK-258F型德尔竖式电热水器,使用9个月后,发现其中一台热水器加热不够热。2013年1月,梁女士与该公司办事处的负责人联系保修,换了一台热水器,没想到使用10个月,显示屏又出现问题。2013年11月1日,办事处派人维修,却说该热水器已过保修期,拒绝保修。梁女士认为,该热水器是2013年1月刚换的,应属保修期内。经梁女士多次电话联系后,2013年11月24日,办事处派人将热水器给梁女士家装上,当晚发现仍有问题,无法使用。经自治区消委会协调,该公司才表示愿意再次更换一台新机。
装修公司坐地起价
秋冬是房屋装修旺季,房屋及建材类成为投诉热点。该季度全区共受理该类投诉89件。
南宁市天等县的农先生就遇到装修公司临时加价的烦心事。2013年9月9日,农先生与某装饰公司签订一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装修工程款为7.68万元。然而水电刚完工,该装饰公司就提出要增加其他装修项目,并增加1.23万元费用,否则工程无法继续下去,就此双方发生纠纷,无法协商。最后经南宁市星湖工商所调解,双方只能结清已施工项目款项,其余项目终止合同。
货到付款维权无果
随着“双十一”、“双十二”电商的火爆销售,网购售后维权难的问题也日渐凸显,成为该季度的投诉热点。
2013年12月9日,钦州市的温先生看到某网站销售一款三星手机,价格950元。受到低价格的诱惑,温先生未核实卖家信息就购买,并选择了货到付款的方式。两天后手机送到,在快递员的要求下,温先生先支付了货款才验机。但此后却发现该手机内存与卖家宣称的不符,是假货,联系该网站索赔却遭到拒绝。想联系卖家时才发现,快递单上显示的发货地址仅有“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由于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据,维权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