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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春节烟花爆竹经营方案出炉 设165个零售点

A-A+2013年12月11日17:46柳州晚报评论

  柳州晚报(记者 罗世华)10日,记者了解到,柳州市安监局已下发有关指导意见,确定2014年春节市区限制燃放区域内设置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不超过165个,其中四城区各40个,柳江县航岭路、南环路路段5个。

  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下称“新《办法》”)与原《办法》相比,有许多新的规定。而柳州市在2010年1月制定下发的相关文件与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新《办法》相比,有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明确的地方。因此,;柳州下发了本指导意见。按照指导意见,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零售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

  零售经营点的布点、零售许可证的核发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区限放区域每个临时棚架零售点存放量不超过15立方米,且每个点存放的烟花爆竹总火药量不超过150千克,并实行专店销售。各零售点严禁销售专业燃放类和含违禁药物产品的烟花爆竹。

  这名负责人说,2013年春节,柳州市区设置了205个临时零售点,但最后仅用了176个。所以,2014年春节烟花爆竹的零售点数量减少,这些零售点的设置,均是经过实地调查和充分的安全考量后确定的。每个零售点均需距离居民区50米以上,并远离加油站、停车场、人员密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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