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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突查夜宵店 野味粥上餐桌要办证(图)

A-A+2013年12月3日15:38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柳州讯(记者 刘志杰 通讯员 何中林)12月1日晚,柳州市森林公安局对市内部分夜宵店开展突击检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情况。无证售卖“野味”的粥店,是这次行动的重点整治对象。

图为在沙煲粥店内发现的环颈雉。 南国早报 记者 刘志杰 摄 图为在沙煲粥店内发现的环颈雉。 南国早报 记者 刘志杰 摄

  森林公安先后对体育南路、高新南路以及航惠路的粥摊夜市进行了检查,在体育南路一家沙煲粥店,查获鹧鸪、山鸡各一只;在航惠路的一家沙煲粥店,发现店内存放有两只环颈雉,执法人员予以暂扣,并对店主进行了教育。

  从检查情况来看,目前部分粥店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将斑鸠、山鸡、麻雀等“野味”印上了菜单,成了卖点,但都没有办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属于无证违法经营。

  目前一些粥店的经营者意识较为淡薄,对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清楚,以为从市场买来的“野味”就没问题。柳州市森林公安局负责人介绍,养殖野生动物需要办理《野生动物养殖许可证》,粥店经营上述所说的“野味粥”,需要办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否则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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