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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跑路留下一摊"血水" 女房东以为碰上了命案

A-A+2014年9月4日08:45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陈枫 通讯员马玉忠)昨日,柳州市民曹女士可着实被吓坏了——在她出租给别人的公寓里,莫名出现了一大摊“血水”。当时,曹的第一反应是:完了,自己可能摊上大事了。

  事情要从半年前说起。曹在阳光100小区有套小公寓,主要用于出租。今年2月,一姓陈的年轻男子找到了她,看房后表示希望能租下她的公寓。看着小伙子斯斯文文的白领模样,曹立即同意了。随后双方签了为期一年的租房协议,并约定房租一季度一交。

  开始的三个月,陈如期交了房租;可到了第二次要交房租时,曹却怎么也找不着陈了。陈不仅长期不在家,连电话也不接。曹只好按照协议约定,从租房押金中扣除了这三个月的房租。

  9月1日,陈又该交租了。曹好不容易打通了陈的电话。陈却表示,自己早已离开柳州,并且不再回来了。陈还告诉曹女士,可以终止租房协议,他之前给的押金以及房内的物品都任由曹处置。

  昨日,曹女士前往公寓,打算好好整理一下再重新出租。一开门,曹就被吓了出来。公寓里弥漫着一股恶臭,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衣物,冰箱周围还有一大摊血水,血水里有很多蛆虫在蠕动。

  曹差点吐了。她以为自己碰上了大命案,害怕得魂都没了。这时,她只能慌不择路地跑到楼下然后报警。

  民警很快赶到,并对公寓进行了搜查。民警发现,屋里的冰箱没有通电,里面存放的食物早已变质,那摊血水实际上是肉类腐烂后溶解流出来的,曹女士想象的“杀人分尸”场面并没有发生。

  民警建议,房主在出租房屋时,最好能多问问情况,即使不是骗子,某些短期租赁人的稳定性和对房屋的爱护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另外,房主们不要把房子一租了事,应定期和房客进行沟通,这样既可以解决房客在维修或与物业接触等方面的困难,也可以监控自己的房屋状况。但需要注意,不要影响到租房者的正常工作与生活,双方可以将都能够接受的方式写进合同条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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