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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9月底仍未落实具体项目的资金将收回

A-A+2014年9月4日08:25 广西日报评论

  广西日报讯(记者 周红梅)近日,广西财政厅对当前的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以进一步加快财政预算支出进度。

  据悉,为确保达到中国国家财政部、广西要求的支出标准,广西财政厅提出:

  要切实加快资金下达速度。广西财政厅将对当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年初部门预算安排、中央追加下达、部门和处室预留、结转结余资金,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及时主动会商项目主管部门,提高资金分配工作效率,切实加快下达使用。

  及时上报资金分配方案。对需要呈请广西自治区领导、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批的资金分配下达方案,要及时与广西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联系和沟通,尽快上报并全程跟踪资金分配方案,加快审批下达进度。

  严格执行资金收回制度。督促主管部门及时分配中央追加专项资金和部门下达市县资金,对年初预算已安排但超过9月底仍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的资金,要切实收回总预算。

  加大考核问责工作力度。修改完善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对9月底达不到支出进度标准的处室,要进行通报批评。支出进度严重滞后的,厅领导将约谈其处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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