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讯 日前,柳城县大埔镇的叶先生从柳州机场乘机场大巴到市区时,不慎把钱包掉在车上,被一名女士捡到,并想据为己有。叶求助民警,把钱包追回。
8月23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叶搭乘从昆明飞往柳州的班机抵达柳州机场,然后乘坐一辆机场大巴,到柳州饭店附近下车。回到家时,他才发现随身携带的钱包不见了。钱包里除了3000元现金,还有3张银行卡以及加油卡、身份证等。因为下飞机时钱包还在身上,叶赶紧打电话给机场地运公司,却被告知那辆大巴上并没有发现钱包,司机也没有捡到。
叶只好到柳州机场派出所报案。民警立即通过那辆大巴的司机了解情况。司机回忆,叶当时坐在大巴车倒数第二排,后面坐着一名女子。在柳州饭店附近下车时,女子最后一个下车,如果叶的钱包落在座位上,极有可能是该女子捡到。下车后,女子坐上一辆橙色的面包车离开。
民警通过天网系统,追查到这辆面包车,并通过车主信息查到该车是一名姓高的女子所有;然后通过公安网,查到高的家庭住址,并于24日下午5时找到她。
民警告诉高,如拾到他人物品据为己有,属于非法侵占,是一种违法行为。最终,高承认叶的钱包确实是自己捡到了,当时,她看到其他乘客都下车了,顿起贪念,就没有交给大巴车司机。民警对高进行了批评教育。
25日下午,叶带着一面锦旗来到柳州机场派出所,向民警连声道谢。(谢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