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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蹩脚英语引热议 译法有标准建议多找茬

A-A+2014年8月26日08:39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郭燕群)来南宁的外国游客越来越多,但一些公共场所的英文标识却五花八门。8月21日,记者采访获悉,早在5年前,广西就已出台公共场所英文标识的译法标准。

  翻译标准已实施

  不少单位未规范

  据介绍,2004年起,随着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落户南宁。当时,为方便外宾,各地各部门纷纷在机场、车站、交通要道和主要街道等公共场所推出汉英双语标识,但由于翻译水平参差不齐,加上缺乏统一的参照标准,各地均存在不规范的汉、英用语或印刷问题。

  2009年,有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规范公共场所汉英标识的英文译法。为此,自治区外事办组织编写了广西地方标准《公共场所汉语标识英文译法》(简称“广西标准译法”)。该标准经过专家审核通过,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于2009年5月实施。

  标准推行后,南宁环卫、阳朔旅游局、崇左市等先后响应,对相关管辖范围的标识进行了规范。但是,至今仍有很多单位和组织自行制定的英文标识不符合规范。

  路名作公交站名

  翻译方法有区别

  据悉,目前,全国各地公共场所英文标识的译法标准并不一样。

  广西地方标准制定的发起人、自治区外事办国际合作处调研员容向前称,根据广西地方标准“道路交通”部分的规定,地名专用名采用汉语拼音译法。屯、里、区等特殊地名通名,也采用汉语拼音,例如,“秀灵西一里”译为“XIU LING XI Yili”。

  地名作为公交车站名称的时候,都采用汉语拼音,并全部大写,如“思贤路”译为“SI XIAN LU”,不能译为“SI XIAN Road”;“新民民主路口”译为“XIN MIN MIN ZHU LU KOU”。

  当路名中含有指示方向意义的方位词时,不采用汉语拼音,如“长湖路北”翻译为“North,CHANG HU Road”。但是,当方位词本身固有为地名的一部分时,方位词采用汉语拼音,如“园湖北路”翻译为“YUAN HU BEI Road”。

  容向前认为,随着英语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现行广西标准译法收录的词汇不够多,涵盖的词条和数量有限,亟待扩容。例如,现在的公交车站牌,出现了诸如“×××路×××路口东”的站名,增加了指示方向的功能,其译法会考验现行的广西标准——若全部用拼音来标注,能起到站名定点作用,但指示方向不充分;如采用英语方向词来翻译,会削弱定点功能。老外会认为同一路公交车将进行反方向布站,从而去找可能并不存在的“路口西”站。容向前说:“即使重新修订标准,也会严格遵循修订标准的程序,充分论证后考虑收录更多词汇。”

  建议有配套法规

  多鼓励公众纠错

  自治区人大外事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广西翻译协会副会长卢保江是参与审定广西标准的审核专家之一。他认为,尽管广西地方标准译法实施5年多,但该法规主要印发给我区各级政府部门、高校等翻译从业人员遵循,缺少宣传,社会大众的了解度不多,“养在深闺无人识”。

  卢保江称,由于相关执法部门、监督部门缺乏外语人才和执法力量,也没有真正开展过执法检查;加之我区外语水平滞后于对外开放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各界关注度不够等原因,广西标准译法的实施并不彻底,效果未达预期。

  卢保江认为,政府方面应出台相关配套法规,明确对公共场所的英文标识由什么行业和部门来审核、标识的制作单位是否需要资质、由谁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等。他和容向前都鼓励“大家一起来找茬”,利用自己所学的英文知识为英文标识找茬,来推动公共场所规范英文标识,以实际行动迎接世锦赛和博览会、优化我区的国际语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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