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彭宁莉 通讯员蔡梦婕)南宁市一男子陈某因看不惯父亲的“小三”太嚣张,便找上门质问对方,结果事态发展失控,“小三”陆某被其打致小腿骨折。8月14日上午,陈某因故意伤害罪坐上了被告人席,并被陆某索赔29万余元。
去年8月24日上午11时许,在南宁市北湖路农贸市场里,不少摊主都亲眼目睹了一起纠纷的发生:一名年轻男子径直走到一摊位前,与女摊主陆某争执起来,并对着陆某的脸扇了两记耳光。随后,陆某操起身边的一只木凳欲回打男子,却被男子抢过去,并随即被男子压倒在地上,对方以木凳捶打陆某的左小腿,并用手又打了她几耳光。后经医院诊断,陆某左小腿骨折。
这名年轻男子与女摊主有何纠纷?原来,男子姓陈,今年25岁,是该农贸市场里的一名个体户。他告诉民警,现年40多岁的陆某从2009年至今,都和他的父亲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2013年8月20日,陆某带着她的4个孩子来到陈某家堵在门口,还对小区里的人到处宣称她和陈父的关系,使得陈某一家很难堪。8月24日上午11时许,陈某冲到陆某的铺面去质问她“这么做是什么意思”,结果双方很快吵起来,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在面对民警询问时,对于陈某所说,陆某并没有正面回答,只称“陈父经常来骚扰和辱骂我,在我的摊位、出租房以及大沙田的家里,他都来过,我们还打过架。陈父的老婆也骂我,说我勾引她老公,虽然打过架,但我们双方都没报过警”。
陈某所说是否属实?当民警对陈父进行询问时,陈父对自己与陆某的情人关系毫不避讳。他说,其从2009年至2013年年底,都和陆某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直到2013年初,陆某常到陈家闹事,与他的妻子打架,并让他和妻子离婚后和她结婚,使得陈父的家庭关系很紧张,陈父才决定不再和陆某交往。至于儿子为何会与陆某打架,陈父称:“因为那几天她让我离婚和她结婚,我没答应,她就带着4个孩子多次到我家闹,我儿子为此去找她理论,就打了起来。”
在法庭上,公诉人表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被告人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建议法庭在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6个月对被告人陈某进行量刑。
庭审结束前,陈某当庭认罪,他说:“希望我的朋友兄弟们在出这种事时要冷静,希望家里人能和谐。”
据了解,此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陆某,不仅诉请法院依法从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还诉请法院判令被告人赔偿其经济损失共29.5万余元。对此,陈某称其愿意赔偿,但“数额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