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5月23日讯(记者 杨郑宝)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之际,为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基层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意识,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近日,南宁市纪委集中通报了9起损害群众利益涉农典型案件情况。
通报指出,这9起损害群众利益涉农典型案件,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党的农村政策有效贯彻落实,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通报强调,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服务意识和风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各项监管工作,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加强监督执纪,对群众的反映和举报,要做到有件必核、有案必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
此次通报的9起典型案件是:
一、武鸣县锣圩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陆武宁贪污、受贿案。陆武宁伙同黄道星、梁作民等人,帮助土地流转经营户邓某某、文某某等人伪造申报材料,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造成国家专项补助资金严重流失。陆武宁从中受贿8万元人民币和贪污公款25600元。陆武宁被开除党籍并以贪污、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二、武鸣县城厢镇合旗村委会原副主任黄尚元贪污案。黄尚元利用职务之便,以低保对象神志不清,不能自理为由,在未办理任何委托手续的情况下,自行扣存4名低保户的存折并冒领存折内的救济款共计18772元。武鸣县纪委给予黄尚元开除党籍处分。
三、横县平朗乡规划建设管理站工作人员李树轩受贿案。李树轩在对危房改造户进行现场核验和收集审核申报材料的过程中,非法索取或收受危房改造户现金人民币共67800元。李树轩被开除党籍并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
四、横县平马镇人民政府原副镇长黄桂业贪污案。黄桂业与黄某某以五七农场的1080亩土地申报国家农资综合补贴为名,骗取国家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共271775.5元进行瓜分,黄桂业分得86800元。黄桂业被开除党籍并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五、宾阳县新桥镇民范村委会屯候村原组长戴诗龙挪用公款案。戴诗龙私自陆续从其负责保管的屯侯村库区移民补助款中取出171000元用于赌博,戴诗龙被开除党籍并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六、宾阳县和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原所长韦东、干部韦家越受贿案。韦东、韦家越收取现金帮助沙子村获得弃土场用地项目,并与他人将被征用土地中的3.6059亩土地的补偿款95984元套出进行瓜分,韦家越分得25000元,韦东分得25000元。另外,韦家越还与他人一起套取了鱼塘青苗补偿款7350元,韦家越分得3000元。宾阳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韦东、韦家越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七、隆安县城厢镇震东村原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会副主任周俊浩贪污、职务侵占案。周俊浩伙同他人通过伪造农户姓名、虚报数据或改变地面附着物种类、数量的方法,先后共骗取征地补偿款92926元并私分得16782元。周俊浩在商谈村集体林场林木销售事宜时,与老板朱某商定以低于实际成交价签订林木买卖合同,并将多出的部分款项共74000元私分,周俊浩分得25300元。案发后,周俊浩将个人以上违纪违法所得款上缴县人民检察院。周俊浩被开除党籍并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八、青秀区长塘镇长大村原党支部书记滕武朋受贿案。滕武朋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部分农户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6600元,并帮助这些农户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指标。滕武朋被开除党籍并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九、西乡塘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原副局长梁兴玩忽职守、受贿案。梁兴违反规定为黄某某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等手续,使强农公司获得国家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人民币3623700元。随后,黄某某违规将8台已获取补贴的秸秆粉碎还田机转卖给他人,造成国家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损失人民币616800元。梁兴在帮助黄某某等多名农机经销商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以及推广农机具的过程中,收受黄某某等3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33300元。西乡塘区法院以玩忽职守、受贿罪判处梁兴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