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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暧昧照片怀疑妻子搞外遇 广西丈夫绑杀妻妹

A-A+2014年5月21日08:52羊城晚报评论

  羊城晚报讯(记者 黄晓晴)妻子离家出走后,丈夫发现了她与其他男人的亲密照片,为引妻子出来当面对质,疯狂的丈夫竟然绑杀妻妹,后又将赶来的妻子捅伤。羊城晚报记者5月20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行凶的丈夫为广西籍,案发时居于顺德,近日被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处死缓。

  2012年4月18日凌晨,陈芳见到了丈夫庞文华,她没想到两人谈了几句后,庞文华就疯了似的用刀捅她的腹部。而更让她想不到的是,庞文华竟然在两人见面前已将其亲生妹妹陈玲(化名)杀害。

  2009年,陈芳与生于1981年、仅有小学文化的庞文华奉子成婚。但是婚后两人感情不和,庞文华嫌陈芳“不工作又大手大脚花钱”并因此数落她,冲动的陈芳于是提出离婚。但是,庞文华不同意离婚,两人便经常争吵。2012年的一天,陈芳离开顺德回了老家广西,渐渐地不再联系庞文华。

  妻子的离家出走让庞文华生气,更让他暴怒的是,他竟然发现了妻子与其他男子的亲密照片。庞文华想找到她当面对质,但是,陈芳始终不愿与他见面。

  后来,陈芳才知道,庞文华为引她出来,便想到了一个办法,即把她的二妹陈玲骗过来,再用陈玲的手机QQ联系她。

  陈芳获知,丈夫庞文华以帮忙带小孩为由,骗二妹陈玲去他位于顺德区勒流街道上涌锦华路的出租房。但是,陈玲去到出租屋后,便被庞文华用提前准备好的透明封口胶纸和黄绿色电线绑住了手脚。后来,由于陈玲不断反抗并呼救,庞文华恐罪行败露,便用手扼住陈玲的喉咙、捂住其口鼻,致她死亡。杀人后,庞文华依然持陈玲的手机并使用她的QQ冒充陈玲联络陈芳。

  佛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庞文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外该院还判处庞文华向陈家人赔偿近23万元。

  一审宣判之后,庞文华不服,他向广东省高院上诉提出,其遇到陈玲反抗时惊慌失措,六神无主,才下意识地用手扼住她的口鼻致其死亡;而在见到陈芳时,不堪陈芳恶言相向,才不堪耻辱丧失理智而捅刺她,其主观上不是故意杀人。

  二审期间,庞文华的亲属与陈玲的亲属达成赔偿及谅解协议,陈玲的亲属对庞文华表示谅解,也请求法院对庞文华从轻处理。

  广东省高院维持了佛山中院对庞文华的定罪,让认为庞文华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该院认为,鉴于庞文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被害人亲属对庞文华表示谅解,故该院终审判处庞文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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