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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集中销毁过期快递详情单 首次700多万份(图)

A-A+2014年3月13日13:44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王剑  通讯员 马思慧)12日上午,在柳州市邮政管理局的监督下,来自EMS、顺丰、中通、圆通等12家快递企业的704.5万份过期快递详情单,在柳东新区的一家纸厂里被集中打浆销毁。这是柳州首次开展快递详情单集中销毁活动,销毁单据毛重超过8.3吨。今后,全市各快递企业留存的快递详情单都将定期集中销毁,快递单据变成个人信息“泄密单”的风险将会得到有效控制。

集中销毁现场。 南国今报 记者 王剑 摄集中销毁现场。 南国今报 记者 王剑 摄

  快递详情单是快递行业在运送货物过程中记录发件人、收件人及其地址、联系电话、购买产品等相关信息的单据,存档联一般由快递公司留存(一年)。近年来,倒卖快递单、泄露用户信息等现象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

  为加强对快递企业快递详情单保存、销毁管理,防止用户信息泄露,柳州市邮政管理局根据国家邮政局、广西邮政管理局关于寄递服务信息安全保障方面的规定,于近期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规范寄递服务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快递详情单的录入、使用、保管、销毁等环节做了明确规定,建立起“定时上报、定点销毁、过程管控”的监管模式,实现快递详情单销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为防止在销毁过程中泄密,按照《通知》要求,各快递企业与柳州市涉密载体销毁管理中心指定企业签订了安全保密协议,采取自行送销方式,根据企业内部实际情况,确定送销时间,定期销毁面单。各快递企业对于使用过的快递详情单保存时间至少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原则上一年销毁一次。市邮政管理局还会定期对快递企业进行监督和抽查,确保所有过期快递单集中上缴销毁。

  此外,快递企业人员及电子数据等环节也是涉及到信息泄露的关键环节。邮政管理局要求快递企业通过加密管理、防毒软件、防火墙等安全防护措施保障电子信息安全,督促企业建立快递企业信息操作人员台账,加强员工信息安全意识培训,明确信息安全事故责任,严防信息安全泄露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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