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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电驴11日起应带证上路 487个车型目录公布

A-A+2014年2月11日08:18当代生活报评论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蒋涛/文 徐天保/图)2月10日,记者从南宁交警部门得到消息,日前自治区质监局正式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共有34家企业的487个车型通过了审核。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广西的电动自行车的销售、上牌实行目录管理。此次凡列入《目录》的车型、外观以及车重、尺寸等参数均已存档,为消费者选择购买可以上牌的合格电动车型提供了指导,有效地规范了广西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市场秩序。相关部门要求各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要严格按存档的数据销售电动车,一经发现销售的车型与申报的《目录》车型不一致的,将严厉查处,由此造成消费者不能上牌等损失,由经销商自行承担。

截至2月10日,南宁市上牌登记的电动车已近108万辆。截至2月10日,南宁市上牌登记的电动车已近108万辆。

  如果现在你所拥有的超标电动车在这范围内,就有可能将超标电动车转为符合国标的电动车,并且还可以将临时车号牌换为正式车号牌。

  当日上午,记者走访卖电动车一条街的中华路时发现,有2家电动车卖家在店内打出了“祝贺××电动车上自治区首批注册登记目录”的横幅。当记者询问店老板挂这一横幅的意图时,店老板表示,上了自治区首批注册登记目录的电动车品牌,意味着以后还可以继续在南宁市上牌,在南宁市区内行驶。

  事实果真如此吗?当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南宁市车管所梁欢林副所长,他告诉记者,只要市民现在所拥有的超标电动车在第一批《目录》里,并且型号及技术参数等相关条件都符合,已登记领了临时车号牌的,可到上牌登记点换正式车号牌。2月10日后购买《目录》内的电动车,可以继续登记上牌。

  温馨提示

  1.广大市民可通过互联网(http://preview.nvans.com/ddc/admin/index.aspx)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

  2.自2014年2月11日起,本市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依法到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车辆注册登记,取得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行驶时应当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

  3.自2014年2月20日起,本市设立3个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工作站点受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具体如下:

  (一)五一路工作站。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164号南宁市驾驶人考试中心门口;

  (二)狮山工作站。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8号狮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院内;

  (三)仙葫工作站。地址:青秀区仙临路47号交警三大队队部院内。

  摘自《关于加强南宁市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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