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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临时年货市场摊主反映被收取摊租 城管回应

A-A+2014年1月23日11:00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罗暘)不久前,南宁市各城区、开发区各选定了1至2个点位,划设了临时年货市场。根据相关规定,这些临时年货市场不收取摊租。但近日有一些进驻上海路和江南水街临时年货市场的摊主反映,他们被收取了上千元摊租。1月22日,相关部门作出回应,上述两个临时市场因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确实有部分路段存在委托给商户经营管理的情况。

  1月20日,在上海路临时年货市场设点经营年货的李女士向南国早报反映,有一家名为广西锦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单位,向市场内的经营户收取3000多元的摊租。但据她了解,南宁市设置的14个临时年货市场都是不收摊租的,她认为收费不合理。在江南水街经营年货的覃先生也表示,他们也被要求缴纳3000多元的摊租,不知道该不该交。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接到情况反映后,立即要求市场所在城区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街道办回应称,上海路临时年货市场所在区域曾在2004年进行过旧城改造。改造前,该路段就已自发形成了一个年货市场,周边县市客商都来进货。改造后年货市场被拆迁,但原来的经营户仍要求每年春节前在原地进行临时经营。不久前,朝阳街道办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委托广西锦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对上海路年货市场进行经营管理。但该公司招租后未办理占道手续,目前兴宁区相关部门已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办也表示,江南水街年货市场实际上已由南宁市叁克拉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承办,摊租也由该公司收取。

  据了解,除上海路和江南水街外,市内其他临时年货市场均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经营户如有疑问,可向所在城区、开发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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