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 1月18日凌晨2时许,南宁市秀灵路宏腾苑小区东侧的围墙被人推倒。发现围墙被推倒,小区居民纷纷下楼阻止,但最先下楼的一名居民被人用砖头砸伤头部。据了解,围墙被推倒与该小区和东侧新楼盘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有关。20日,有关单位砌起一道临时围墙,并表示,争议双方应听取有关部门的说法。
事件 小区围墙凌晨被推倒
18日上午,南国早报记者在宏腾苑小区看到,小区东侧一面长约100多米的围墙已经倒掉,围墙上的一些通讯线缆也被扔在地上,路面上还有受伤居民留下的血迹。
小区居民说,围墙两侧的土地原来均为广西康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康华公司)所有。2001年,南宁市宏腾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宏腾公司)把西侧的土地开发建设成了现在的宏腾苑小区时,修建了这堵围墙。在围墙和小区居民楼之间,还有一条五六米宽的通道。居民说,这条通道是小区大部分居民唯一的进出通道,也是消防通道,供水供电的管线也从这条通道下面经过。有居民找来房产证和红线图,证明这道围墙为宏腾苑小区居民所有。
一居民称,康华公司如今在围墙东侧开发一个新的楼盘,对方打算把围墙西侧这条通道划归新楼盘,引发宏腾苑小区居民的不满。
18日中午,正在医院治疗的受伤居民程先生说,18日凌晨1时许他看到围墙还在,等到2时许,发现围墙已经倒了。于是,他马上通知居民李先生一起下楼查看。下楼后,发现有十几个人拿着砖头向他砸来,他慌乱之中摔了一跤。站起来后,他已被这十几人围住,“有人用砖头砸到了我的头”。
回放 有关部门曾贴拆除公告
据了解,2013年11月28日,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宏腾苑小区贴了一份公告。公告说,宏腾苑小区建设单位未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小区东侧建设的围墙项目等建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该局已于2013年11月8日发出限期依法接受处理的公告,现公告期限已满,请在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实施强制拆除。
2014年1月16日,西乡塘区城管执法局又在该小区张贴了一份强制拆除决定书,表示将择日对小区东侧围墙进行拆除。
1月16日,康华公司也贴出一份告知书。告知书说,对于宏腾苑小区东面临时围墙与康华药业项目共用道路的问题,公司从尊重历史、和谐共赢的角度出发,为减少对双方的影响,确保小区业主正常出行,同时可以顺利推进该公司项目进程,公司已向设计、规划等部门提出设计退距的调整申请,争取作出最大程度的让步。告知书承诺,该公司项目获批验收后,原围墙边的道路作为双方小区的共用道路使用。
对此,宏腾苑小区居民说,宏腾苑小区建好了十几年,从来没有人说小区东侧这堵围墙是违法建筑,现在围墙东侧康华公司的项目一动工,这堵围墙就成了违法建筑,令他们难以理解。
协调 有关单位承担伤者医疗费
有宏腾苑居民称,康华公司之所以想拆掉这堵围墙,是因为如果不拆的话,围墙东侧的新小区将只有一个进出的大门,那样将不符合消防规定,不能通过验收。
18日上午,多个相关部门、康华公司及宏腾苑小区居民代表召开协调会。一位居民代表说,居民们提出要把围墙恢复原状并严惩打人凶手,但目前协调会还没有最终结果。
18日下午5时许,康华公司有关负责人吴女士表示:“听到有居民受伤的消息后我也挺难过,我们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尽管这不是康华公司直接导致,但也会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对于宏腾苑小区居民所说的“如果不拆围墙新小区将通不过消防验收”的说法,她表示,此事涉及双方土地权属问题,双方都说自己有理,但还是由规划、国土等部门答复比较有说服力。
吴女士表示,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康华公司已经用挡板砌起了一道临时围墙,“原来的围墙倒了,旧址不平,临时围墙向西移了一点,可能有几十厘米,但不会影响居民通行”。
宏腾苑小区居民表示,该小区大部分业主对于康华公司的做法非常不满,认为对方“在用这种办法蚕食这条通道”。
20日下午,程先生依然在住院治疗。他告诉记者,康华公司已经派人送来了6000元钱,并称如果不够,还可以给康华公司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