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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盖下水井噬命案开庭:死者家属索赔45.92万

A-A+2014年1月9日10:05当代生活报评论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王斯)2013年6月9日暴雨夜发生在南宁市的无盖下水井“吞”人事件,在南宁乃至全国都曾引发广泛关注。2014年1月8日,该事件有了新进展——死者的家属将南宁市城市管理局(简称南宁城管局)推上了被告席,索赔各项损失45.92万元。昨日(1月8日)下午,该案在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公开审理。法庭上,双方围绕下水井“吞”人事件到底是极端天气导致的意外事件,还是城管局未尽到管理责任所致,展开激辩。

  痛苦回忆

  雨夜女子 坠入无盖下水井

  2013年6月9日晚的那场暴雨,让很多市民记忆犹新。而那晚的暴雨,让47岁的何先生永远失去了爱人。

  当晚何先生的小儿子刚参加完高考,全家人到酒店吃饭庆祝。何先生的爱人万女士,因为到柳沙一带收废旧而耽搁。何先生一家吃饭前,还打通了万女士的电话,可吃完饭后万女士的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了。左等右等不见人,家人便外出到柳沙南路一带寻找了一夜,却只看见万女士的电动车,就是不见人影。次日,何先生报警。

  2013年6月10日上午,何先生经查看柳沙南路监控录像后发现,万女士在6月9日20时42分左右坠入柳沙路一处无井盖的下水井。随后,南宁市消防、公安等部门展开紧急救援,却依然未能找到万女士。2013年6月11日,万女士的尸体在邕江蒲庙段被发现。

  死者家属说

  城管局 未尽责应赔偿

  事后,为了给万女士办丧事,南宁城管局支付了5万元救济金给何先生一家。

  何先生一家认为,万女士是坠入无井盖的排水井而死亡。该排水井深达10多米,又位于城市主干道丁字路口的人行道旁,属于高危设施。南宁城管局作为城市道路等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的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保证市政设施的安全使用。但在暴雨天气,城管局未对易内涝的道路设施进行必要的检修、维护,并做好必要的警示预防标示,没有尽到管理责任。

  为此,何先生一家要求南宁城管局为万女士的死亡承担责任,应该赔偿他们各项损失45.92万元。

  城管局说

  是极端天气 导致的意外

  “本案是属于极端天气而引发的意外事故,该事故的发生与我方并无因果关系。”庭审一开始,南宁城管局马上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城管局还拿出了一份由南宁市安监局、公安局、城管局等专家对“6·9”坠井事故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事发路段当时排水管井大量涌水,疑为管道满管急流,水压突增,将井盖冲开。专家的最后结论为,该事件属于极端天气而引发的事故,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南宁城管局还说,事故案发路段,他们每天均有专人进行排查,事发前,并没有发现任何安全隐患,井盖并没有发现异常。

  南宁城管局还认为,事故的发生,万女士自己也有过错。作为一名成年人,她在特大暴雨中,还在事发路段行走。监控路段显示,她明明看到马路上有大量涌水,却还是涉水走过,这才导致事故发生。“这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南宁城管局代理人说。

  庭审争议

  是该怪天气 还是该怪 管理不尽责?

  对于南宁城管局的说法,何先生马上反驳说,万女士是走在城市道路上,不是江边等危险路段,她不可能知道会有危险。

  何先生的代理人还拿出了当天气象部门连续发出的暴雨预警短信提示。该代理人认为,对当天的暴雨,有关部门早有提醒,是南宁城管局自己疏于管理,对于低洼易涝路段,没有设置有效的警示标志,没有尽到应有的安全防范义务。至于专家结论,仅是对行政内部管理的一份结论,并不能适用于民事赔偿。该代理人还认为,在该事件发生前,全国各地均有类似事件发生。而南宁城管局均没有注意,也没有安装防坠网,这才导致事故的发生。

  “南宁市有2.3万个井盖,我们不可能每个都安排人去蹲守。”城管局代理人反驳说。对安装防坠网,并不是国家规定的市政设施的必备物件。而且,监控录像显示,井盖被冲走3分钟后,万女士就坠井了,这让他们如何尽到警示安全义务?

  法庭上,双方都表示愿意调解,但当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官最后宣布,将在庭后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外地事件

  盘点近年无盖下水道夺命事件

  ●长沙:女孩掉入下水道 2月后遗体现湘江边

  2013年3月22日晚9时30分许,21岁的杨丽君在湖南长沙天心区涂家冲,在与同伴躲雨时,不慎坠入下水道被卷走。两个月后的5月19日,居民在湖南湘江湘阴县段发现了杨丽君的遗体。

  ●上海:11岁小男孩 被无盖窨井吞噬生命

  2013年7月27日晚上,在上海浦东川沙界龙一路华夏二路,一名11岁小男孩外出玩耍,跌入未加盖的窨井,直至第二天凌晨5时30分,尸体被打捞上岸。事发地村民反映,从2010年起,该地3个排水井都没有盖。

  ●深圳:7岁男童在外玩耍 命丧无盖下水道

  2011年12月17日下午2时许,深圳宝安沙井一名年仅7岁的男童在外玩耍时,不小心掉进路边一个无盖下水道丧命。涉事下水井位于宝安沙井大田西区才华学校附近的一条路上。事发当天,男童的父母去上班,他与小伙伴在外玩耍,意外掉入下水道。

  ●广州:无盖下水道口夺命 一女失足掉入身亡

  2008年11月17日下午,一名女子骑自行车经过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雅郡花园背后的江边时,失足掉落一个1平方米大小的下水道口,随即没入水下不见踪影。闻讯赶来的保安下水搜寻一番未有发现。警方也赶到现场调查处理。当晚7时许,女子被打捞上来,但已经死亡。

  背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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